真理號聲

2018
十一月

十一月
21

…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廿二21)

  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曾遭受過許多的反對。反對他最厲害的,還不是羅馬政權,也不是下流社會,乃是當時宗教的權威、民眾的導師,稱作法利賽的一班人,也是主使把耶穌釘死在十架的人。

兩難問題

  這班人一直的找理由、找把柄,為要把主耶穌陷於死地,只是找不到主的錯誤。當主在被陷害之前的幾天,來到耶路撒冷,法利賽人串通了希律黨的人,來見耶穌,預備了問題,要耶穌回答,好就著他的話來陷害他。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十六和十七節記載,他們「…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這是一個非常奸詐的問題,包裹在美麗的糖衣裡面。他們的問題,叫你既不能答可以,又不能答不可以,實際上是一個不能答覆的問題。若是主那次貿貿然答了「可以」,那麼全體猶太人都要棄絕耶穌,認他是背叛猶太民族,因為主張向該撒納稅,投降羅馬君王該撒。法利賽人就可以用民族叛徒的名義,治死耶穌。

  若是耶穌回答說「不可以」,有希律黨的人在場,可以當場逮捕他,控告他以煽動造反、抗君抗稅之罪,由羅馬政權來定他死罪。若是那次主耶穌答不出來,也就名聲掃地,暴露出他的無知,並非神的兒子,再也沒有人跟隨。

兩個範圍

  馬太二十二章十八節起,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耶穌說:「這像和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耶穌的回答,是千古絕妙的回答,顯出他超絕的智慧,是一切法利賽人等未料到的。主先拆穿他們的虛偽假冒,叫他們從上風落到下風。主再以銀錢作例,叫他們知道,神國與地上的國,是兩個不同的範圍,好像主對他們說:你們在該撒的範圍內,我卻在神的範圍內。該撒的東西和事情,是屬於該撒的;神的東西和事情,是屬於神的。該撒的東西,神不要;神的東西,該撒管不到。你們只知道有該撒,只在該撒那個圈子裡面,我卻在神這面,凡事只為神。所以那一次,主只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問題就解決,他們不能不希奇,只有快快撤退。

  他們拿出來的那塊銀錢,上面有該撒的像,也有該撒的年號,當然是屬於該撒的,所以歸給該撒是理所當然的。主又說:「神的物當歸給神。」必定使那些法利賽人覺得羞愧,因為他們名為事奉神的人,實際上已經拋棄了神。他們本來是屬神的,卻歸給了撒但。

屬神的當歸給神

  主這兩句話,不僅是對他們說的,也是對我們所有基督徒說的,因為主這兩句話,說出了神的性情,也說明了神對待人、事、物的原則。該撒不僅指羅馬的君王,更指這個世界,以及這世界的王撒但說的。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事、物只有兩個歸屬,若不是屬世界屬撒但的,就是屬神的。神和撒但分得很清楚,絲毫也不混亂;屬神的和屬撒但的,也應當分得清楚,不可以混雜。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至十六節說:「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的和不信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沒有!屬神的和屬撒但的向來是分別得清清楚楚的!

  我們基督徒,對神這種黑白分明的性情,應該清楚認識,這樣才能事奉神、討神喜悅。神只喜悅屬他的人,只注意屬他的事,只收納屬他之物;若不是屬他的,就是最好的他也不要。若是屬他的,也應當歸給他;若不歸給他,就是不義。屬他而不歸給他的,他絕不放棄,必定要得回來,因為是屬他的。

完全歸給神

  我們原來是罪人,乃是屬世界、屬撒但,但是我們悔改了,接受了基督耶穌,不但罪得赦免,而且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與主一同死了。我不但信主為我死,也信與主同死,也與主同復活,我是百分之百的歸給主、屬於神了。當我受浸的時候,就是在天地之間,當著眾人的面,宣告說:我是屬於主了。我不是糊裡糊塗歸於主的,我是清楚堅決,合理合法,而且公開宣佈的歸於主、屬於神,無論誰也不能改變我的地位。神就按照他的性情,根據他的法則,在我天天的生活上,分別我來歸給神,要像主耶穌所說的,神的人當歸給神!

  有一些事情,我的朋友都能作,但是我不能作,因為神提醒我,我是他的人,我和他們不一樣。他們作是他們的事,我應當歸給神,聽神的吩咐。有一些地方,別人能去,神不讓我去;有的話,別人可以說,我知道神不要我說;有的東西,別人可以得,我不可以得。這一切,都因為我是屬神的人,他不放棄我,必定完全得著我,不讓我絲毫屬於世界、撒但。

  感謝神,屬於他最榮耀、最合理,也最叫人有安息。我把我從前一切屬於該撒的,都還給該撒。我自己,連同我現在所有的一切,因為都是屬神的,也都理所當然的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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