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號聲

2018
十一月

十一月
21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

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6)

 希伯來書中說到神與人所立的約。神在主耶穌以前與人所立的是舊約,主之後與人所立的是新約。舊約,主要的是對以色列人;新約,乃是對一切信基督蒙救恩之人。舊約,包括了誡命、律法、律例、典章,以及事奉神的禮儀、規矩等等,是一條一條的寫出來的。新約,沒有寫出來的字句和規條,乃是由靈寫在信徒的心版上。舊約是神藉著摩西傳的,新約是由主耶穌親自立的。所以舊新兩約,無論在性質上,在時期上,都截然不同,不可混淆。

舊約的應許

 舊新兩約,雖然有極大的分別,但都是從神的應許演變來的。從亞當墮落以後,神曾對人有些應許,要為人作成,但是應許得業不多。直到亞伯拉罕蒙神呼召,在信心中跟隨神的時候,神就給亞伯拉罕一些應許,要為亞伯拉罕作成。所以在神與人立約之前,神已經有對人的應許,而且神應許了,也必作成。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極其寬宏大量。神應許亞伯拉罕後裔要繁多,他的子孫要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眾多,而且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地上的萬國,也要因他的後裔得福。神也應許亞伯拉罕要得神賜的大福,並要將他居住之地,永遠賜他為業。這些應許,成了以後舊約的基本原則,神永遠要厚待信靠他的人。

 以後神照著他的應許,把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他們到了西乃山下的時候,神就向以色列人頒佈了誡命和律法,立了舊約。

 在舊約中,神應承要為以色列人作到許多事情,但是也要以色列人履行一些條件,就是要他們愛神,遵守誡命和律法。神也預知他們不能履行條件,因為人是肉體,不能遵守律法,只是人不認識自己。在頒佈律法的時候,那種氣氛非常的可怕,有雷轟、閃電、密雲、角聲,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象徵說:舊約並非神的心意,乃是要叫人認識自己的軟弱,好來轉向神,專一的倚靠他的恩典。

新約的應許

 從立舊約、降律法,一直到主耶穌來到世界,兩千五百年之久,沒有人能因行律法而被神稱義,律法一無所成。主耶穌到來,便照著神原初的旨意,為我們另立新約,好使神的應許,都一一的實現在我們身上。感謝神,使我們生在新約時代,承受以色列人失去的福氣,享受新約中的恩典。

 首先,主耶穌是以兒子的身分為我們立了新約。他也是新約的大祭司,為我們獻了永遠的贖罪祭,把我們一次而永遠的從罪中救出來,消除了律法之下的咒詛,並且有權享受神的祝福。今後我們活著,不是照著寫在外面的字句律法,乃是照著活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之靈,因此我們在新約之下,成為神的兒女,在自由的靈裡事奉神,享受神所賜的諸般福氣。

 立這新約的時候,主把自己當作祭牲,在十字架上被殺、流血,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他的血,也成了立約的血,使神和人都不能反悔。神必須永遠赦免我們的罪,不能反悔。神賜給我們的產業,必須給我們承受,不能反悔。他也必須作我們的父,作我們的神。他必須把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一點不少的賜給我們。其他神一切的應許,也都立在約中,神必須照約實行。

 我們這方面也有當履行的條件,但是我們與以色列人不同。他們憑肉體,沒有能力履行條件,我們是憑生命之靈。這靈,就是我們的能力,是新約時期我們能履行的秘訣,正如希伯來書十章十五、十六節所說:「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聖靈在人裡面的律法,才有能力,叫人履行該盡的本分。

耶穌是中保

 更寶貴的,主耶穌不但立了新約,希伯來書八章六節和九章十五節說,他也作了新約的中保。提摩太前書二章五節也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主作新約的中保,更多了一層成功的保障。

 原來作中保不光是為一面作,乃是為兩面作的。在我們面前,他擔保神必定照約施行,所有載在約上的事,保證神必定辦到。他也在神面前,作我們的擔保,擔保我們必能履行約中的條件;如不履行,惟保人是問。他在我們面前為神擔保,我們都不會擔心, 因為神最有信用,也不會反悔。我們雖然不好,但是相信他肯吃我們的虧,不會不照約行事,何況又有主耶穌作中保,我們不會擔心。

 但是主在神面前為我們作保,保證我們必定履行該履行的條件,就是愛神,專一事奉神,尊神為神等等,照著我們人性的敗壞、人心的狡詐,加上我們已過失敗的記錄,恐怕主這個保人要吃虧,保人負了太大的責任。

 因此新約的中保耶穌,不是簽一張保單就算完事,他還負起這個艱難的責任。他在我們裡面作生命之靈,以生命改變我們,用愛來激勵我們,用榮耀來吸引我們,不住的聖別我們,甚至規勸、管教、責打我們,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改變,使新約得以成功在我們身上。

 我們感謝主,他還是這新約的中保,天天執行他保人的責任。我們信託這中保,安心把自己交在他賜恩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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