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號聲

2018
十一月

十一月
21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9)

  亞當被神創造出來,一面說他是第一個人;另一面,他又是個包羅了一切人類的團體人,作了全人類的代表。無論甚麼人,都得承認一個事實:我們是從亞當而出,和他有同一的天性,站同樣的地位,沒有一個人能例外。

干犯神的義

  不幸的是,亞當犯了罪。表面看來,好像亞當不過作錯了一件小事,錯吃了一個果子而已。但是在原則上,他作的那件事,觸犯了一項嚴厲的法則,就是神的義。神曾吩咐他不可吃那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神的吩咐乃是根據神的義。若是亞當聽從神的吩咐,不吃也不摸那棵樹,亞當也就義。人非同別的動物,人行事為人要合乎神的義,這是人的本分和人的使命,是中國人所說「天經地義」的事。所以亞當違背神的吩咐,乃是違反了神的義。他違反神的義,就是犯了罪,神的義就定他為罪人。

  關於神的義、人犯罪、人被定罪為罪人等等的理論,都詳記在羅馬書前幾章中,給我們看見:人犯罪,干犯了神的義,不是一件小事情,因為神的義必須追討這罪,刑罰這罪人,這事才得了結。犯罪的結果,必要付出巨大而可怕的罪的代價。這是神的法則,中國人公認作天理昭彰,不論在哪裡都是這樣。

  亞當因為犯了罪,就成為罪人,以前神還看他很好,因為他合乎神的義。他一成為罪人,就失去住伊甸園的資格,被趕出伊甸,表明他已經不義,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了。又因為他是包羅他一切子孫的團體人,他成為了罪人,他以後的所有子孫,也都在罪人的地位上,就如羅馬書第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十八節說:「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十九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我們生為罪人,都是受那一次過犯之害,而被定罪的。

犯罪的性情

  亞當犯了罪,成了罪人,不光是給了後代子孫一個罪人的地位,叫我們生下來就為罪人。而且亞當在犯罪後,他原本善良的性情中,多了一種本能,就是會犯罪,輕看神那義的法則,繼續的犯出罪來。

  亞當既是人類的祖先,他的生命和性情,以及這種會犯罪的本能,也遺傳給後代,因此他的後代億萬子孫,就沒有一個不會犯罪的。他的兒子該隱,犯罪的性情發作,殺死了他兄弟亞伯;一切亞當的後代,因為都有犯罪的本能,就繼續的犯出罪來。亞當以後還不到第十代,世上人犯罪干犯神太重,如創世記六章五節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所以帶下來洪水的審判,世上的人幾乎滅絕。

  所以每一個有理性而且良心敏銳的人,常常為自己所犯的罪,心中覺得難過。覺得自己心中有種矛盾光景,一面喜歡行善,盼望能作一個好人;但同時又無力行善,身不由己地作出惡來。要改過向上,比逆水行舟還難。若是不克制自己,稍為放縱自己的慾念,立刻會犯出大惡,悔恨不已。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中所描寫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這種痛苦,正是我們不願意犯罪而仍犯罪的經驗,也是說明我們罪性的強橫霸道,控制了我們的行動。

全備的救恩

  神的救恩,把我們救得非常全備。當主耶穌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不但解決了從亞當以來世人所犯的一切罪惡,同時也解決了在人裡面的犯罪性情。亞當那一個人在那一次的錯誤中,帶給我們人類的罪,也都由基督這一個人在他那一次的受死中,為我們徹底解決。我們因著信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接受了他的救贖,就能從罪中完全得救。神的救恩是完全的,我們應當對這浩大的救恩多加認識。

  首先,我們一生所犯的罪,都由主耶穌為我們擔當了。罪的刑罰,已經都由他承受了,他流的血就是憑據,神不再追究也不能再追究你犯的罪了。

  而且,神又算你和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你不再屬於亞當,也就不站在罪人的地位上。羅馬書六章六節說:「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所以我們這些原在亞當裡的罪人,因著信,和基督一同死了,也與他一同復活,就不再在亞當裡,而在基督裡了。因此羅馬書五章十九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你在基督裡,神不稱你為罪人而稱你為義人,因你已脫離了罪人的地位,如今在基督裡稱義了。

  不但如此,基督復活的生命,此後在你裡面,顯出那極大的生命能力,比你性情中犯罪的能力更大。你從前克制不了的罪性,現在裡面的生命之靈,就把犯罪的衝動克制下去,叫你不再犯罪。正如羅馬書第八章二節所說:「賜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因為我們有個新生命,作我們的主,是剛強有能力的,叫我們不再犯罪。

  基督不但赦免了我們所犯的罪,也改變了我們罪人的地位,不把我們列在罪人中。而且更賜我們一個新生命,這個新生命是不會犯罪的,並且能克制天然生命中的犯罪能力,罪的痛苦完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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