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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十一月

十一月
8

讀經:彼得前書五章1-4節

彼前四章的末段教導我們認識受苦是神所命定的,為要煉淨我們、審判我們的罪,並且明明地指出審判是由神的家起首。因此到了五章1-11節,彼得勸導神家中的三種人,第一種是牧人。


牧人的身分和職責

彼得提到牧人有四個身分,第一個身分是「長老」。對這名詞我們不會陌生,但要留意:「長老」並不是一個名銜,而是指信主年日相對較長,屬靈生命較長進和成熟,對主有較多主觀經歷的人。因此,我們不應有階級的觀念,所有弟兄姊妹在神面前都是一樣的。我們理當尊重每一位神的僕人,卻不要覺得作長老的就是高高在上。

第二個身分是「基督受苦的見證人」,正是彼得親身經歷的。他見證基督來到地上受苦、釘死和復活,為要成就這大能的救恩;他一生所傳揚的 ,就是他一直以來所見證的。不但如此,他自己也作了為基督受苦的見證,面對逼迫仍然追隨基督。我們也當以受苦的心志當作兵器,為主站住。

第三個身分是牧養者,這也就是長老的職責──牧養群羊。事實上,教會中所有的人都是牧人,哪怕是少年人都可以為主牧養祂的羊。這不是重在崗位, 而是重在職分──用主的話來餵養每一隻小羊。我們要先經歷主新鮮活潑的話,才能真正把人帶到這位大牧者的面前,帶到羊群的當中,讓小羊能夠與神、與教會連結起來。

最後,第四個身分是照管者。「照管」即是監督,卻不是單單的監視、督促,原文有看顧的意思,即保護和照顧神的群羊。羊很容易走迷(賽五十三6),甚至會有盜賊偷羊(約十10),實在需要保護和引導。故此我們要在教會中宣揚純正的真理,攔阻一切的異端學說,引導羊群走上正確的路,追隨基督。


盡職的態度

2-3節提到牧人該有的三個態度:「非勉強,乃甘心」、「非貪財,乃樂意」、「非轄制,乃作榜樣」。牧人不是出於責任的強逼,也不是求回報,更不是以權力來施壓,而是甘心樂意,能夠活出榜樣,叫人得益處。


愛的服事

教會的服事是團體的配搭,我們沒有一個人是通才或獨行俠,乃是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顯出基督身體的豐富。我們服事的動力,不是屬人的回報,而是主的榮耀來吸引,並且有主的愛來激勵我們。彼得就是一隻軟弱、最不聽話、最不能作榜樣的羊,但主復活後仍然向他顯現,三次問他:「你愛我嗎?」用自己的愛來挽回、來呼召。沒有愛的服事,只會停留在做事的地步;有愛主的心,羨慕為主作工,就能真正餵養主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