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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十二月

十二月
24

讀經:約翰福音十二章35-50節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35-36節)

主耶穌說應當趁著有光行走(「行走」原文有「行事」的意思),信從這光。主就是光(46節),對於世人,要把握機會信主;對於我們,要信從主的話、聖靈的感動,在光中行事,作光明之子。例如聖靈感動我們傳福音,我們就要信從;若不抗拒聖靈的感動,主就帶領我們走光明路,不會落在黑暗裡。

主雖然在猶太人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37節)。對於存心不信的人,即使經歷許多神蹟,還是不信,也不會感恩。相反,對於信的人,每件事都有神蹟,都有神的足跡,都有神在其中;簡單如我們能夠每天起牀,就是神的恩典!所以我們不要瞎眼、硬心(40節),不要對神蹟視而不見。當我們信,神的膀臂就向我們顯露。我們不是等到神應允禱告、神蹟出現才信,而是現在就信,就必經歷神蹟,因為「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賽五十九1)我們只管存心倚靠神,相信神聽禱告,憑信經歷祂的拯救、大能。

信心就是遵守(47節)、領受(48節)主的話,「遵守」有「保守」(keep)的意思,「領受」有「拿著」的意思。對於主的話,我們要存在心裡,拿在手裡。我們不是看環境,不是緊握自己的感覺;我們信心的憑藉,乃是主的話。

願我們都趁著有光,趁著有主的話,行在其中,脫離黑暗,成為光明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