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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六月

六月
12

讀經:啟示錄十一章1-13節

這段經文提到,在三年半的大災難裡,有兩個見證人在城中傳道,然後被殺殉道、復活被提。這兩個見證人有五方面的特點,值得我們仔細思考:

第一,見證人身分。聖經沒有提及兩人的名字,他們的身分就是見證人。教會在地上是主的見證,所以我們無論在任何階段、任何崗位──學生、在職人士、主婦、退休人士,都是主的見證人。我們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是見證主。

第二,穿著粗麻衣。「毛衣」(3節)可譯作「粗麻衣」,代表痛苦、哀傷,見證審判要臨到全地。我們既知道世界有禍了,就要趕快傳揚福音,搶救靈魂。另一方面,世界無望了,所以我們的盼望不是在地上。我們要與世界一刀兩斷,過分別的生活。

第三,作見證殉道。兩個見證人身處的環境十分惡劣,既是所多瑪又是埃及(8節),是充滿罪惡、拜偶像、敵對神、奴役人之地。雖然環境艱難,他們仍忠心地每天傳道,直到作完見證,被殺殉道(7節)。願我們以他們為榜樣,即使遭受反對,仍不妥協,堅持作見證,完成主的託付。

第四,被聖靈充滿。兩個見證人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4節)。橄欖樹有橄欖油(代表聖靈),作為燈台的發光燃料,所以他們有能力為光作見證而照亮別人,是因裡面有聖靈。神已將聖靈賜給我們,我們要祈求聖靈充滿,使我們得著供應和力量,能夠剛強作見證。

第五,復活的盼望。兩個見證人能夠忍耐到底,堅持作見證,是因有復活被提的盼望。他們雖然被殺,但過了三天半就復活,並且駕著雲上了天,何等榮耀!我們都有這盼望,叫我們不退縮,勇往直前,為主作見證。願主得著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