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廿五章19-26節,記載了以掃和雅各的出生。利百加生兩子的時候,雅各抓住以掃的腳跟,顯明他是天生的抓奪者。長大後,雅各巧取長子名分(創廿五29-34),後來更騙得長子福分(創廿七)。這樣的人,正如經上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 雅各工於心計,為何神仍揀選他,預言「將來大的(以掃)要服事小的(雅各)」(創廿五23)?其實我們天性都像雅各,為自己抓奪許多東西,神為何從萬人中揀選我們作祂的兒女?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1-16)神揀選的原則,不是基於人的行為,而是在於祂的憐憫。 神揀選我們的原因,不是由於我們好;神揀選我們的目的,卻是為著我們好:「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羅九23-24)神揀選我們,是要陶造我們成為貴重的器皿,彰顯祂的榮耀,這是祂對我們的心意。 我們本是抓奪者,卻蒙了憐憫,蒙神揀選。對於神的揀選,我們該有的回應是:我願被陶造。願神在我們身上有更多陶造、剝奪的工作,使我們成為彰顯榮耀的器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