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2003
三月

三月
23

 馬太福音的主題是天國的福音,所記載的事都與天國有關,天國的實際今天就在教會中。講到天國,人的思想觀念需要徹底轉變,馬太福音有一很重要的鑰句:「…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在許多事上,聖徒的觀念、行動、說話、生活與世人一樣;主耶穌在馬太福音講了許多教訓,就是要改我們的觀念,要我們徹底悔改,心思更新改變。

世人的婚姻觀

 馬太福音十九章3-12節主要講到離婚和守獨身的問題,從10節可以看到門徒心中同樣有這些問題。雖然門徒已經撇下一切忠心跟隨主,但在他們的觀念裡以為是可以休妻的,這就是墮落的人的思想。今天我們活在邪惡淫亂、彎曲悖謬的世代,世人對婚姻有錯誤的觀念。往年香港離婚人數佔結婚人數的一半,同居、婚外情不計其數,人對婚姻的觀念是墮落的,我們是否認同這觀念呢?許多人認為「合則來,不合則去。」完全沒有正常的婚姻觀念。求主分別教會,叫我們不隨從這世代的潮流,在婚姻、男女的關係上隨便,這是很得罪神的。無論已婚的、未婚的或在神主宰恩賜裡守獨身的,都來到神面前,放下我們的觀念,照著主的話來看正常的婚姻觀。求主憐憫、得著教會在婚姻上有正常健康的見證,因為婚姻在某方面是見證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不論年齡大小,每一個人都要尊重婚姻,叫我們以主的話為標準,靠主的恩典持守、實行主的話。

 3節明文說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當時猶太人都認為休妻是可以的,問題在於甚麼情況下休妻;有些人認為任何一方犯姦淫就可以休妻,有些人認為性格不合也可以休妻。此外,法利賽人更是帶著惡意而來。當時主耶穌來到猶太的境界約但河外,是希律王所管轄的。先前希律王宰了施洗約翰,因為約翰指正他不應該娶兄弟的妻為妻;在此法利賽人惡意要拿主耶穌的話柄告發他,想藉希律王來殺害耶穌。主耶穌站在神這邊,說出正常的婚姻關係。

神所配合 人不可分

 首先主耶穌將人帶回聖經,帶回到神原初的心意裡(4-5節)。神起初造人是造男造女,是一夫一妻的,並且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夫妻的關係在人倫中是最親密的,比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更親密,是不可以分開的。接下去主說:「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創世記一章27節及二章24節法利賽人都讀過,他們相當熟悉摩西五經,但沒有將主的話放在心裡。我們是否也是如此,有否真的讀過、聽過、明白、持守、實行神的話?所有的婚姻都以第一對為標準,都是神所配搭在一起,使兩人共負一軛;這關係是不可以分開的,為要完成神對人的託付和心意。若有人離婚,神在他身上的託付就失去了,這是相當嚴肅的問題。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任何理由都不得離異。

 從4-6節可以看到:第一,沒有多夫多妻的觀念;第二,沒有同居、試婚等不受約束的事。人絕對不可以離婚,更不可以有婚外情,這是神所定罪的。我在主裡勸青少年人,求主保守你們的心,專一讀書、追求屬靈的事物。適婚者不要輕易談戀愛,戀愛是為結婚,而結婚是神聖、莊嚴、有約束的。婚姻是神配合的,不要魯莽行事,求主保守我們,存敬畏的心。夫妻是一生一世不能分開的,不要逢場作興,以致害己害人,屬靈受虧損,神的名得不著榮耀。讓我們都有主的感覺,夫妻是從一而終、不能分開的。法利賽人很熟悉聖經,他們就挑戰耶穌,用申命記廿四章的話說摩西同意休妻(7節)。法利賽人只引用合自己的經文,創世記一、二章不合自己的口味,就摒棄不用。我們讀經是否如此?斷章取義,只挑合自己口味的,對聖經的接受不是完全的,這就顯出人的悖逆、頑梗和不順服,漠視神話語的完全。求主不單在婚姻的事上保守我們,更在主的話語上叫我們有全面接受的態度,不是挑選性的,否則就會和當時的法利賽人一樣,甚至有聖徒在聖經中找多妻的例子來支持自己的觀點,這觀念是從撒但來的。

 8節中主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和猶太人心硬,頑梗不接受神的話,不放在心上;摩西容忍他們,是暫時、過渡性的,不是神起初所定規的,所以主耶穌清楚告訴他們不可以休妻。摩西容忍他們休妻,是因他們心硬,放縱肉體的情慾;主耶穌是越過摩西,恢復神起初的教訓。讓我們都能越過人的光景、感受、觀念,回到神起初的心意。起初是沒有休妻的,不要降低神話語的標準,不要淡化神話語的權威。我們應該尋求神的原意,不是尋求神的允許,甚至叫神容忍我們。

 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神的定規都沒有改變。瑪拉基書二章13-16節說到神因以色列人休妻,以致不樂意收納他們的獻祭、供物,視之為沒有價值的。婚姻不單是在人前作見證,更是神在當中作見證:這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雙方在神面前立的盟約是不可違背的,要遵守此盟約。神當初只造一男一女,為的是要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以詭詐待幼年的妻。人的心不要剛硬、詭詐,不要以詭詐、不忠誠待對方,甚至連離婚的思想、觀念、言語都是神所恨惡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是很嚴肅的話。摩西的改變是容忍,是人墮落的光景,不是該有的情形。求主保守我們的婚姻,在神的見證下以忠誠待對方,用神的愛和恩典來包容、接納、相愛。

遠避淫行 保守身子

 9節說出只有一種情況會破壞婚姻,諸如性格不合等都不是理由,惟有淫亂的事破壞二人成為一體的關係。在神的眼光中,正常的性、男女、肉體關係,必須在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中,其他都是淫亂、姦淫,是神所恨惡的。雖然猶太社會允許,但神不准許;即或地上的法律允許,但天上的法庭不通過,因為只要再娶再嫁就是犯姦淫,破壞了婚姻的道德規範。離婚已是神所恨惡,再娶再嫁是姦淫,這是神的話。主在馬太福音五章也有題到淫亂,新約聖經多次題到淫亂和姦淫是嚴重的事。哥林多前書六章說,我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我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行淫更是得罪聖靈了。進一步來說,若行淫就是拒絕神,所以保羅說:「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4)求主保守教會。

 今日世代的傳媒、人事物,對離婚、婚外情不當一回事,求主分別我們,逃避眼目的情慾。很多報紙、雜誌、電影、電視、網上資料是不可以看的,這不是規條,要知道人的肉體是墮落的,眼目的情慾一挑動,就產生淫念,接下去就會有淫行。求主保守我們的眼目清潔,不落在罪惡裡,男女交往要保持距離。對於北上公幹的弟兄,求主保守我們遠避一些場所;無論是否工作需要,都要分別出來。我們需要為這些弟兄和他們的妻子禱告,求主叫他們懂得逃避私慾的事,凡事總要清清潔潔,不得罪神。我們要認識自己,靠神的恩典保守我們遠避淫行,不落在試探、引誘、陷阱中。不要放縱情慾,不要將基督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乃靠著聖靈、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治死肉體的淫行,放下一切邪情私慾,求主保守我們守住自己的身子。

 從10-12節中,可以看到門徒骨子裡也同意可以離婚、再娶再嫁。門徒聽到主耶穌說婚姻是神聖莊嚴的事,要回到起初神對婚姻的定規,知道這是何等高的要求,所以門徒認為婚姻既如此受束縳,倒不如不娶。這又是另一個極端,因禁止嫁娶是魔鬼的道理。主耶穌接著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不娶不嫁是神給人的恩賜,有神的主宰、安排和恩典;例如保羅,為了天國、主的名、服事神的緣故,甘心放下這權利,以求專一事奉主。所以無論結婚或獨身,都是出於神的恩賜。

總結

 求主保守我們在婚姻上,看到神起初是造男造女,夫妻是人倫關係裡最親的,是牢不可破的,一旦結婚就要廝守終生,因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神定罪離婚,更定罪一切姦淫、淫亂。求主保守我們對婚姻是鄭重的,有正常基督徒的婚姻觀,見證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若我們靠著主的恩典在這事上作正確的見證,主就得著榮耀。

(集合主日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