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2001
九月

九月
2

  今天早上仍想同弟兄姊妹交通「為主而活」。請讀羅馬書十四章7-9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我們都知道保羅在這章聖經中說到聖徒間彼此接納的事,這裡的重點是我們彼此接納的根據乃因我們是主的人,也就是為主而活的人。請留意第7節,保羅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我想問弟兄姊妹這「我們」是單指保羅,還是使徒們?或是單指某一班人?有否包括我們?我相信弟兄姊妹讀下去就清楚,「我們」是包括所有的基督徒。無論你覺得自己軟弱或剛強,得勝或失敗,這個「我們」是包括每一位。保羅在這裡很清楚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

人生兩大方向

  保羅在此指出人生兩個大的方向,或者不同的生活方式。有一類人是為自己活的,另有一類人是為主而活的。弟兄姊妹你是哪一類人?保羅在說要為主而活之前,先題出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活。我們都知道為自己活是怎樣一回事,所有未信主的人都是為自己活;保羅題醒羅馬信徒,同樣也題醒我們,所有的信徒,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甚麼是為自己活呢?就是以自己為中心,凡事先為自己著想,不理會別人,也不理會神,我行我素。未信主的人固然是這樣,甚至連基督徒也有這個危機。

  羅馬書講到有一班人仍在罪中活著,就是為自己活,所以為自己活不是中性的。有一班人保羅說是隨從肉體活著的,有時我們的肉體為自己活,也可能為家人活,或者為社會活,但出發點完全是為自己,以自我為中心,以我的思想和觀念來面對家人、職業、世人。雖然說不是為自己活,是為家人活,為兒女活;但是保羅在這裡說,只要你不是為主活,無論你怎樣活,都是為自己活。保羅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盼望藉著這一節經文給我們反省、光照,到底我們是為自己活還是為主而活?

  聖經有一個例子說出為自己活的光景,雅各書四章13-15節:「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們是否也是這樣的光景呢?今天明天我要怎樣怎樣,去那裡,作買賣或者去那裡讀書,這些未必是罪惡,是很正常的事,但這裡所講的態度是完全以自己為中心:我能夠掌握明天,我下一年該怎樣作,我就怎樣作,好像生命完全在自己掌握之下。雅各說: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為自己活的人對明天很有把握,為自己活有很多打算,但這個打算是為自己打算,是自己安排,不理會神,將神擺在一邊。雅各接下去說: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弟兄姊妹從這裡看出,這主權和中心不是我們,乃是主。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為自己活則完全是自我為中心。

我們是主的人

  羅馬書十四章8節說,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我們不是屬於自己,我們的主權和生命,我們的所是和所有都是屬於我們的主的。真正為主而活的,要認識我們不屬自己,不是自己作主人,無論你身處甚麼環境,我們都是主的人。

  9節:「…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我們知道這就是基督從高天臨到地上的工作,主耶穌不單死在十字架上,他又復活了,目的不單單是為了救贖,目的乃是要得著我們這班人。很多時候我們只滿足於自己蒙救贖、罪得赦免,但我們要知道主的死和活是要得著我們這個人。今天我們的主權在誰的手中?主用重價將我們買回來,他擁有我們是合法的,我們不為主活是不合法的,你不屬於主,是不合理的。保羅在這裡講到主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基督救贖的工作就是要得著我們這個人。

基督之愛的衝擊

  我們再讀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兩節經文同羅馬書十四章的意義是一樣的,羅馬書十四章說我們是主的人,感謝神,很多時候我們有這個認識,可是我們在生活中,好像沒有這個動力,好像活不出來,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激勵」這個詞是現在式的,有些翻譯為「衝激」、「包圍」、「限制」。基督的愛限制保羅這個人,叫保羅不能再為自己活,因為這個愛太大了,衝擊到一個地步,一定要為死而復活的主而活。保羅在這兩節經文中三次題到基督的愛是怎樣的愛,就是一個替死的愛。我不知道弟兄姊妹對主這個大愛有多少認識,每一週來擘餅,來喝杯時,我們有否重溫主這個愛,保羅因著這個愛叫他不能再為自己,因為基督的愛一直包圍著他,衝激著他,叫他不得不為主而活。

  弟兄姊妹,這樣的愛今天同樣臨到我們身上,我們有否感受到基督這個大愛。在歷世歷代有許多聖徒都因主的愛起來為主生活。主的愛不單是為著保羅,主的愛也是為著每一個人。彼得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題到彼得我們會覺得近很多。彼得在海邊打魚,照主的話下網,結果網住許多魚,他就俯伏在主面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但主並沒有離開他,且以他的榮耀和美德來呼召他。主說,你來跟從我。當彼得覺得自己不行,是個罪人時,主的憐憫、主的愛臨到他身上,叫他撇下一切跟從主,我們知道彼得的一生是起伏不定的,最失敗的一次就是三次不認主。當主轉過身來望彼得時,彼得印象深刻,這是一個同情、憐憫的眼神,也是挽回的眼神,彼得便出去痛哭,這叫彼得在愛中被挽回過來。

不離不棄的愛

  當主復活之後,彼得為了生活,跟弟兄們說:「我打魚去。」如果是我,對彼得這樣的人,一早就放棄了。但打魚的時候,主再來向他顯現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主的愛的確是不離不棄的愛。感謝神,我們沒有一個人能為主活,沒有一個人有動力為主活,但基督的愛衝激我們,一直不放過我們,像彼得一樣,他被帶到一個地步,主用帶子把他束上,帶他到不願意去的地方。基督替我們死,這個愛產生一種動力,叫彼得不再為自己活,最後甚至為主殉道。

  無論我們身處甚麼環境,有些弟兄姊妹還在讀書的,就要面對放榜,有些在職的,或者失業的,或者身體軟弱的,無論如何,我們這班人因著基督的愛,都要為主而活。保羅在羅馬書講到: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弟兄姊妹,你是否在患難中,困苦中,逼迫中,飢餓中,赤身露體中,危險中,刀劍中?但保羅說:「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7-39)親愛的弟兄姊妹,每一次擘餅聚會,讓這愛來激勵我們,盼望我們對主常有這個回應:「主,不是我們能夠為你而活,乃是你的愛激勵我們,叫我們能夠為你生活。」有一首詩歌說:「求你憐憫,使我充滿你大愛,不顧一切為你生活。」(259首)

  有些人說為主活是將來的事,等我畢業以後再說;等我找到工作、有了家庭、生了兒女再說;但將來的事是沒完沒了的,有了工作還要事業有成,有了兒女還要等他們長大…不是等到退休了才為主而活,乃是現在就要為主而活。

將身體獻上

  現在我們要從兩方面來看如何為主而活:第一,為主而活是和主有交通的生活;第二,為主而活必定也為教會而活。現在先說第一方面:羅馬書十二章 1-2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為主而活,首先要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獻上身體是很具體的,是將你整個人獻上,包括你的時間、精神、體力,將你的所有都獻上,當作一個活祭。祭物的意思是已經死了,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我們都是死了的人。一方面我們不應該在罪中、在世俗中活著,因為我們已經死了,是祭物;但另一方面,因著基督的復活,我們也都成為活的祭物,是活著的,這很在乎我們有否將自己獻上。我想問弟兄姊妹,我們最近的奉獻是甚麼時候?一個真正為主活著的人,是常常將自己當作活祭獻上。以色列人是應該為神活著的一班人,所以神吩咐他們在早晚獻上燔祭。我們知道所有的祭物最中心的是燔祭,而基礎是贖罪祭,所有獻贖罪祭的都要獻燔祭。我們犯罪的人需要獻贖罪祭,基督是我們的贖罪祭;但為甚麼有時仍會犯罪呢?因為我們不是燔祭,我們沒有獻上自己來為神活著。一個真正不犯罪的人,一定是獻燔祭的人,是將自己身體當作活祭獻上,當你將自己獻上的時候,你就會保守自己不犯罪,你既然將身體獻上,沒有理由再將自己的身體當作罪的器具去犯罪,這是不可能的。每早晨起來就對主說:「主,我今天的生活、我的全人是屬於你的,包括我的思想、嘴唇、手、腳都是你的,因此嘴唇不再說罵人的話,腳不會再走彎曲的路,手不會再做壞事,眼不會再看一些不應該看的事物。」

  這祭物也代表與神的交通。正如亞伯蘭一樣,無論他到那裡,總是先築壇獻祭。無論我們的人生到甚麼關口,我們都需要築壇獻祭,與主交通,這樣我們的生活自然會憑主而活。所以一個為主而活的人,是一個獻祭的人,也是與主交通、常在主的話裡、靠著主來生活的人。我們靠著自己沒有辦法活出主所要求的,是主的話、主的生命、主的愛在我們裡面供應我們,叫我們有能力為主生活。所以不要離開我們的祭壇,不要停止我們與神的交通;此外,我們還要從神那裡得著生命話語的供應,這是我們為主活的根基和命脈。

為教會而活

  第二方面,為主活的人也必定為教會而活。愛主的人一定愛主所愛的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為主活不是抽象的,是可以落實的;不單有奉獻,與主交通,更可以具體的將自己擺在教會中,來為教會、為聖徒而生活。羅馬書十四章13節:「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從這節經文中我們看得很清楚,為主而活一定是顧到聖徒,為著教會。這節經文是承接前面的,我們要接納聖徒,因為我們是為主而活的人。在教會中要顧到弟兄姊妹,所以13節說: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也不可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們的衣著、言語會不會叫聖徒跌倒?我穿的衣服不是穿給自己看,也不是穿給外邦人看的,我的行事為人會不會叫聖徒跌倒?這些都是很具體的,願主的靈引導我們。

  不但衣著、言語,食物也一樣。15節說:「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為主而活,是要為聖徒而活,要顧到聖徒的感覺。我很喜歡吃某些食物,但如果這食物叫弟兄跌倒的話,我寧願不吃。我們有否這樣的態度呢?有時主日聚會結束後,我們會出外吃飯,但我會想在這裡吃飯會否叫弟兄跌倒呢?去齋舖吃齋,或者去一些很昂貴的飯店,這些都不是罪,但如果這些會叫弟兄姊妹跌倒,我寧願不去。這不是一個規條,而是一個感覺,是為主而活的態度。

要彼此建立

  我們不但不要叫聖徒跌倒,保羅在19節還說:「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在教會中與眾聖徒追求和睦、有平安、彼此建立,這就是為主而活。為主而活不是我行我素。例如剛才我們有個報告,請弟兄姊妹參加第一堂及第三堂聚會。感謝主,在座弟兄姊妹都參加第一堂了,這就是為主而活。為主的緣故放棄自己合理的權利,顧到別人的需要。求主擴充我們的度量,給我們有這樣的學習,求主的愛激勵我們,叫我們能為主而活。每一天讓主的愛衝激我們;每一天都與主有交通,叫我們有動力為主生活;並且來到教會中,彼此關顧,所有活動、言行舉止都能造就人。在聚會中說話、禱告和選詩,一切都當造就人,這是很具體的為主而活,為教會而活。求主給我們有一個具體的、落實的生活,每一天都能討主喜悅。

(集合主日聚會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