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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九月

九月
7

 羅馬書八章是整卷書最重要的一章,因為講到基督徒成聖的階段最核心的經歷。1-6節論到生命聖靈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但關鍵問題是:究竟我們揀選隨從聖靈還是肉體?正常的基督徒應該是常常揀選隨從聖靈,就是思念聖靈的事、思念神的事、思念基督的事、思念上面的事、體貼聖靈的意思。體貼聖靈就是生命、平安,這應是我們每天的經歷。9-17節繼續說到聖靈的工作,和有關聖靈內住的經歷。聖靈在我們裡面是有引導的、有感動的,我們該怎樣隨從他?

三一神的內住

 羅馬書八章1-17節有兩個詞彙常常出現:肉體(13次)和靈(17次)。「肉體」就是我們這個墮落的人,藉著身體表現出來的狀態,有罪的內住,是不能改變的,因為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靈」在羅馬書八章是很豐富的,各有所指:第一,神聖的靈(出現8次),指生命的靈、神的靈、兒子的靈,還有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基督的靈,都是屬於神和基督的;第二,奴僕的靈(出現1次,即15節的「奴僕的心」),與兒子的靈相對;第三,人的靈(出現2次,即10節的「心靈」和16節的「我們的心」);第四,神的靈與人的靈聯合成為一個靈的靈(出現6次),哥林多前書六章17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所指就是這一個靈。

 9-17節可分為三段:第一段是9-11節,第二段是12-14節,第三段是15-17節。我們生出來就活在肉體中,而且賣給肉體中的罪,這是我們的實況。但感謝神,「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9節)保羅強調,每一個信主得救的人,都有神的靈住在裡面。神的靈既在人的裡面,這是基督徒的里程碑,人就應該不再屬肉體,不在肉體中生活,應該在靈中生活。保羅接著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9節)人若未信主,就沒有基督的靈,即沒有基督,也就不可以屬基督或屬靈。

 再進一步,「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10節)如果我們有神的靈,有基督的靈,基督就在我們的裡面了,雖然身體必定因罪而死,靈卻因基督的義行而活過來,靈裡被重生,有生命。接著11節說,如果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指神的靈,即父的靈),住在我們裡面,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即是父神),也必藉著住在我們心裡的靈(就是神的靈),叫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因著我們有神的靈內住,有基督的內住,我們必死的身體有一天要好像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這是基督徒的榮耀盼望。故此基督徒是不怕死的,因為知道將來必復活。

 這三節經文的重點是甚麼?9節說我們有神的靈、基督的靈,10節有基督,11節有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簡言之,我們裡面有三一神(父神、基督、聖靈),或是有三一神的靈。求主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人得救了,不單罪得赦免,並且得著三一神,為我們帶來圓滿的救恩──靈重生了(10節),心思因體貼靈而有生命(6節),最終身體得贖有生命(11節),這是何等寶貴、尊榮!三一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裡,我們怎樣待他呢?是否思念他、隨從他、體貼他、顧到他、與他同行、與他一起生活,或是依舊不變、我行我素呢?神在我們心裡是否坐寶座?基督徒的成長和成聖,關鍵就是我們怎樣對待這位神聖的、屬天的、在我們裡面的三一神,我們要寶貴他、體貼他、順服他、隨從他。

靠著聖靈治死肉體

 12-14節總結上文(1-11節),我們不應再在肉體中,隨著肉體的喜好而生活;我們應在靈裡,順從靈生活。「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2節)我們不要再做肉體的奴隸,好像欠債人,跟著肉體走。「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13節)這個死是屬靈的死亡。若順從肉體,就會覺得死沉、虛空、沒平安、不妥貼。

 肉體的事是顯易而見的(參加五19-21),例如:為要滿足自己的肉慾、心癮,追看球賽或劇集、玩電子遊戲、豪飲豪食…若被這些事控制著,順著肉體,結局就是虛空、死亡。相反,「…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13節)關鍵就是我們裡面有三一神,有聖靈,有神的靈與我們的靈合而為一的那個靈,我們可以倚靠他、隨從他、思念他,脫離肉體的轄制。我們已有寶貝放在瓦器裡,我們要主動親近、連於這個靈,靠著這個靈去治死肉體。

 我們對肉體的態度,正如對毒品的態度一樣:「不可一,不可再」,就是不可讓肉體發作,若發作了一次,就不要繼續,須靠著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我們可以有娛樂,但不可順從肉體,不可照著肉體的喜好。我們操練時刻轉向我們裡面的三一神的靈,如果我們所看、所說、所摸以至所去的地方,是挑動肉體的情慾,就要立即停止,靠著靈去治死。

 此外,「治死」是現在式的,即何時有肉體,何時就要治死,不可拖延說:「等一會兒吧!」否則肉體就得逞了。換句話說,如此實行是沒有畢業的,因為肉體的情慾是一直伺機發動的,早上我們倚靠聖靈,晚上可能又落在肉體裡。

 羅馬書六章說,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死了,所以應將此同釘的屬靈事實、十字架的功效,靠著聖靈天天執行在肉體上,這就是天天背十字架跟從主,不體貼自己的意思,只體貼神的意思,治死我們的肉體。這樣,結局就是必要活著(13節),叫我們與神的關係暢通無阻,整個人是活的,是有生命的,並且這生命一直拓展、浸透我們的魂。

 正常的屬靈光景,是與神有正常的關係,受他的靈引導,「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4節)今天我們是受甚麼引導而生活?會否被眼所見的、社會的氛圍、世界的潮流所帶領,或是受同輩、同學、同事所影響?這是揀選的問題。我們要揀選受靈的引導,不受肉體喜好、社會氛圍、世界潮流的牽引,向肉體說「不」,向神的靈說「是」,活出神兒子的樣式,這就是基督徒長進、成聖的表現。

 求主恩待我們,羅馬書八章9-14節太重要了,得更豐盛的生命乃在於背十字架、治死肉體、受神的靈引導,這是我們揀選的問題。神的靈在我們裡面,他不願意我們像木偶一樣受他的指揮,乃給我們自由意志去揀選。我們揀選順從神的靈,還是順從肉體?

兒子名分的靈

 15至17節進一步說到神的靈是我們得產業和進榮耀的保證。我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15節)。根據14節,這兒子的靈就是神的靈,也就是兒子名分的靈。我們一信主,就受了神的靈,這裡包含兒子的名分,證明我們在名分和地位上是神的兒子。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這是每一個得救的人之起步,接著16節說:那靈(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試問在生活中我們有沒有呼叫阿爸父?不單呼叫主耶穌,也該呼叫阿爸父,因我們裡面有兒子名分的靈。當我們呼叫阿爸父,不會覺得尷尬,因為那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我們要在生活中多多呼求主耶穌和阿爸父,這是我們的受靈引導的操練。當你想玩電子遊戲,想看那些不應該看的網頁、書刊,想去一些不應該去的地方,就要呼叫阿爸父,這個神兒子的靈就來感動我們,叫我們不隨從肉體。我們的肉體太利害了,所以要多來呼叫:「主耶穌救我!阿爸父我倚靠你!」他必來救我們。

 兒子名分的靈是一個保證,保證我們一定成為神的兒子,好來承受產業。「既是兒女,便是後嗣…」(17節)後嗣乃是長大成人,達到法定年齡,可以承繼父親的產業。當然我們所得父神的產業,是與耶穌基督一同分享,所以我們為神的後嗣是和基督同作後嗣。

 「…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17節)得榮耀就是身體得贖。這個過程需要受苦,這受苦下文會說,卻也包括不照肉體活著而有的受苦,但不是苦修或禁慾。這個受苦叫我們更有把握必定會長進,成為神的兒子,長進到一個地步,成為後嗣,承受產業,進入榮耀。

總結

 本段經文,讓我們認識有一位尊貴的內住者在我們裡面,就是三一神或神的靈。我們對這位三而一的尊貴者如何?對神的靈如何?對兒子的靈如何?對聖靈的引導如何?我們已經是神的兒女,會否常呼叫阿爸父呢?我們的靈已經重生了,也要讓我們這個人、我們的魂、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情感隨從靈,靠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受靈的引導。最終,聖靈一定會使我們成為後嗣,身體復活得贖,進入榮耀。

(分區主日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