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2013
九月

九月
15

 使徒行傳十四章記載保羅與巴拿巴完成第一次佈道行程,返回安提阿教會。「到了那裡,聚集了會眾,就述說神藉他們所行的一切事,並神怎樣為外邦人開了信道的門。」(徒十四27)保羅及巴拿巴在安提阿述說兩件事:神藉著他們所行的一切事,並神為外邦人開了信道的門。

 同樣,我們為著神國的開展禱告,需要求神開兩道門:第一,為我們開傳道的門,就是在各處的社區、學校、公司、家庭、家族打開福音的門,叫我們得以傳揚神的福音,因為還有很多傳道的門需要開啟。第二,為外邦人開信道的門,就是叫每一個未信主的人聽福音後,都能打開心門,接受耶穌。

辯明真理

 「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紛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於是教會送他們起行。他們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隨處傳說外邦人歸主的事,叫眾弟兄都甚歡喜。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1-5節)

 神為外邦人開了信道的門,仇敵絕不甘心,於是在教會裡鼓動了一班猶太的信徒,指出外邦人信主,若沒有加上守摩西的律法及受割禮,就不能得救。正當神在打開外邦人信道的門,另一班人卻在關門。他們不清楚真理,很容易就被仇敵利用。

 當時的猶太人認為自己是神的子民,神和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立了割禮的約,所有男丁及入猶太教的都需要受割禮。他們認為受割禮是神子民的記號,是不可缺的,所以除了相信,還要加上受割禮及守摩西的律法才能得救。

 這關乎救恩的基要真理:一個人的得救是基於甚麼原因?是否需要信加上行為才能得救呢?猶太人說必須加上割禮及摩西的律法,事實卻不然,所以保羅及巴拿巴便到耶路撒冷,與使徒和長老為真理而辯論。教會為別的事辯論是沒意義的,但為著基要真理,是需要辯論的。

因信得救

 「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7-11節)

 彼得訴說神主宰的權柄及行動,指出一切都是神作的,人不能辯駁。究竟是誰首先傳福音給外邦人呢?乃是神揀選彼得傳福音給哥尼流,叫外邦人能從他口中聽見福音,並且只要相信就得救,毋須添上其他條件。

 救恩是出於神的揀選和預定,神也為外邦人作了見證,就是賜聖靈給他們,與猶太人一樣。神又藉著外邦人的信潔淨他們的心,猶太人以為行割禮是潔淨的禮儀,但原來藉著信就能潔淨人的心,叫外邦人與猶太人沒有分別。

 最後彼得說,如果猶太人將自己和祖宗也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頸項上,就是試探神,因為沒有人能全守律法而得救。得救只是因著主耶穌的恩典,恩典不是工價,不是靠守律法、行割禮換來的,而是白白的,乃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人。故此,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一樣的。接著保羅和巴拿巴繼續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12節),也印證了彼得的話。

神的作為

 「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13-19節)

 雅各總結彼得、保羅和巴拿巴的說話,確定外邦人不用守律法、行割禮也可歸向神。他引用舊約先知阿摩司的話,指出末後基督再來的時候,要在地上建立國度,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外邦人都尋求主。這正與當時外邦人歸主的意義相合、一致,都是出於神,是創造主在時間裡所顯明的。神不單叫猶太人得救,也叫外邦人得救,卻沒有說外邦人需要守律法、行割禮,所以不可難為歸服神的外邦人去行割禮。

神的定規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20-21節)雖然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得救沒有分別,但信主之人的生活方式要有分別,所以雅各建議寫信,吩咐外邦信徒必須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為甚麼要遠離這四件事?因為根據當時的風俗,外邦人在這些事上是非常隨便的。不論是祭偶像或姦淫,在外邦地均隨處可見,但這些事在猶太人眼中是不能容忍的。若外邦信徒作這些事,便會影響外邦人與猶太人的關係,令他們有間隔,不能彼此交通。

 其實這四件事在摩西頒佈律法之前,神早已定規禁絕。首先是偶像的污穢,神恨惡偶像,在律法前已禁止人拜偶像。創世記卅五章記載,神吩附猶太人的祖宗雅各上伯特利去,要築一座壇給神,並要除掉一切的偶像。祭偶像就是祭鬼,所以吃祭偶像之物就是與鬼相交。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麼?我們比他還有能力麼?」(林前十20-22)神是忌邪的神,所有與偶像相關的事物都要徹底清除,甚至一切取代我們敬拜神、事奉神的無形偶像,也應在我們當中除掉。

 其次是姦淫,就是在一夫一妻合法婚姻外的所有性行為,神絕對恨惡。創世記十九章記載所多瑪、蛾摩拉被滅,是因那裡的人極為淫亂。約瑟能夠被神使用,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在男女關係上手潔心清。雖然主母不斷引誘約瑟,但他拒絕與她同寢,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卅九9)

 最後是勒死的牲畜和血,神在創世記九章已吩咐人吃肉時不可帶著血,因為血就是動物的生命。

順從聖靈

 由此可見,禁戒這四件事並非規條,而是創世以來神早已定規的。當然我們不是遵守這些定例才能得救,但要忠於神給我們該有的身分──我們是新造的人,裡頭有新生命,是聖潔的生命,必定恨惡污穢、邪惡,自然會拒絕、遠避這些事情。若犯了其中一件,並非表示不能得救,但必會導致與神之間有極大的鴻溝,也會導致與聖徒有間隔,故此必須認罪悔改、認真對付,也求主保守我們不要沾染這些污穢。

 因著這次辯論,救恩的基要真理立定了根基。「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28節)聖靈在教會中運行,藉著各人的交通,使猶太人知道外邦人只需相信就能得救。教會定規任何事情時,主導者是聖靈。今天我們要有敏銳的感覺,學習留意聖靈的引導,根據聖經和事實,認識並接受聖靈的定規。

總結

 藉著使徒行傳十五章,我們認識了救恩的基要真理,就是人得救,只靠主耶穌的恩典。至於其他的基要真理,如三一神、基督的神人二性等,我們也要追求及認識,以免受到迷惑,落入撒但的網羅裡。求主恩待我們,叫我們對真理清清楚楚,並且有生命的感覺,持守聖潔,逃避污穢、罪惡。

(集合主日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