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2000
一月

一月
30

對禱告有盼望

讀經:路十一1;太六5-8

  路加福音十一章記載,主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怎樣禱告。其實聖經裡主耶穌對於禱告有相當多的教導。過去我們都知道讀經禱告是最重要的兩件事情,讀經好像吃飯,禱告好像呼吸,是不可缺少的。既然禱告是這麼重要的事,可是在我們的經歷裡卻很少有教導,好像信了主只要禱告就行了,不需要甚麼教導。可是如果我們沒有像主耶穌那樣的身教,也沒有甚麼言教,那我們對於禱告就相當無知了。

  在路加福音十一章裡主耶穌教導門徒主禱文。我們過去對主禱文相當的輕視,覺得主禱文那麼短,又那麼簡單;我們的禱告水平既高,修辭又優美,而且又相當長,只有不會禱告的人才背主禱文。要知道主禱文是主耶穌對禱告的言教,若能進到他的負擔裡,相信我們的禱告就不同了。

  其實我們的禱告有很多是不符合主耶穌言教的原則,今天我們要看看主到底怎麼教導門徒禱告。

禱告的原則:三個不可一個要

  馬太福音六章主耶穌和門徒講到禱告的事,題到三個不可和一個要。

  5節: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這是第一個不可,就是不要禱告給人看;不要像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禱告,故意叫人看見。

  7節: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但主卻說,你們不可以這樣。這是第二個不可,就是不可用冗長煩瑣的話講給神聽。

  8節: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就是不要效法以上兩個作法,這是第三個不可。

  最後是一個要。6節: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所以禱告不是一個作法,禱告是給天父看的,他要看我們的心,但他不要聽那些冗長的詞彙。有時我們都犯這個毛病,就是禱告一定要長,有的禱告簡直就是講道,長篇大論。其實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不可作給人看,不可用重複的話講給神聽,好像神聽不見、聽不懂似的。這就是關於禱告的言教—三個不可和一個要。

  接著主就教導主禱文。到了31節主說: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他們為甚麼禱告這麼長呢?因為他們要很多東西。

「怎麼禱告」和「禱告甚麼」

  過去我們對禱告的教導都著重在怎樣禱告,當然我們應該有一個對的情形來到神面前。歷史上有許多對禱告有信心的人,像慕勒,他一生中有無數次的禱告得著應允。我們活在這個世代,甚麼都喜歡問HOW TO(怎麼做),每件事都有一本怎麼做的書或手冊。難就難在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怎樣的禱告才能蒙垂聽,所以禱告來禱告去,神有沒有垂聽,我們都不知道。當我們再來看主的言教時,主沒有教導如何禱告,反而告訴我們要禱告甚麼;不是HOW TO,而是WHAT。我們禱告求一大堆東西,卻沒有注意到底求的是甚麼,怎麼求和怎麼去得到?我們以為只要話多,重複累贅,囉囉嗦嗦,到後來神就給我們了。這裡主說,你們不要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些話我們不曉得聽了多少次,可是卻未必懂得其中的意義。

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為甚麼主在這裡要題到他的國和他的義?究竟神的國和神的義跟禱告有甚麼關係?讓我們來看看路加福音十八章,耶穌設了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罷;免得他常來纏磨我。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1-8節)。過去我們讀這段聖經認為是主要我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若禱告了一次,禱告了兩次,神還沒有聽,就繼續禱告,最終神必定要聽的,可是卻沒有注意要禱告甚麼。

禱告是讓義顯出來

  看看這個寡婦她一直在那裡纏磨,她到底求甚麼?在這八節聖經裡,「伸冤」這個詞用了4次。在中文「伸冤」就是一個人受了冤屈,把這個人從冤屈裡洗雪出來,但原文的意思是讓「義」出來。原來是一個不義的光景,現在要禱告讓義顯出來。若我們看見禱告是讓義顯出來,那麼就會禱告一次、兩次,甚至多次,最後連不義的官都沒有辦法攔阻義的顯出。若然,公義的神怎能不將義顯出來呢?

  主耶穌說了這個比喻後,接著就講了兩個禱告的實例。耶穌向著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9-13節)。法利賽人是自以為有義,他其實不是在禱告;但稅吏只是禱告了短短的一句話,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照我們看來,既無開頭又無結尾,這算甚麼禱告?但是主卻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開恩可憐」和「挽回祭」

  「開恩可憐」就是羅馬書三章25節的「挽回祭」。其實稅吏的禱告是說,神阿,你作我的挽回祭罷。他這樣禱告正如羅馬書三章25至26節所說:「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我們都沒有義,我們沒有辦法來到神的面前,必須求神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們都知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贖,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但是我們每一次來到神面前這種感覺並不那麼重,這不是說我們每次禱告都要說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但必須認識到,我們每次來到神面前不是憑著自己,乃是憑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挽回祭,因為只有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神的義才可以顯出來。 當我們每次禱告來到神面前的時候,都要覺得我需要挽回祭,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參:約壹二1)。

  請繼續看路加福音十九章45節:耶穌進了殿,趕出裡頭作買賣的人。對他們說,經上說,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這是主耶穌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主耶穌進去後看見有人在那裡作買賣,他就要潔淨聖殿。這裡他應用了以賽亞書五十六章7節,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在約翰福音第二章也講到主耶穌潔淨聖殿的事。17節: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路加福音十九章45節的中文翻譯不太準確,應該是耶穌進了殿,趕出裡頭作買賣的人,對他們說,經上說,我的家,必作禱告的家。「家」這個字原文是經綸、經濟(Economic)的前面一部分。它是指家裡的人,不是指房子,殿只是外面的建築。當時猶太人不但把聖殿當作一個禱告的地方,而且還有固定的禱告時間。但主說,我的家,必要成為禱告的家。

我的家要成為禱告的家

  我們都知道教會是神的家,我們需要有一個寬大包容的心,但是千萬別忘了主給我們的託付。主說,聖靈降在你們身上,你們就要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徒一8)。但這個見證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不是一下子就跑到地極去,要曉得到地極傳福音一面來說很難,一面來說很容易,而在自己的耶路撒冷(家)傳福音是最不容易的,因為先要死己,己是不容易死的。

  今天再交通一點關於家庭的事,特別是我的家要成為禱告的家。在座的大部分都是有家庭、有孩子的。兩天前我被請到一位弟兄的家裡,這位弟兄結婚十四年,在一個月前生了第一個孩子,你可以想像到他們喜樂的心情,我也跟他們一同喜樂。這個家的經歷給我很深的感觸。以前的家庭有很多孩子,好像每個孩子的出生都是妻子受苦,丈夫不肯也不能參與。現在時代進步了,作父親的可以參與在其中。那位弟兄說在生產過程中,他一直用手提電話告訴他家小組的弟兄姊妹,請他們為他禱告。弟兄說,到了最後時刻,他們兩個唱一首詩歌將這個孩子奉獻給神,這是很感人的一刻。很多弟兄姊妹為了神把孩子賜給他們,很自然地就把孩子奉獻給主,這是件很好的事,但是不要僅僅作一次,而是要繼續地奉獻。

  我們作的見證是從家開始,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的家要成為禱告的家,特別是作父母的,我們要從神那裡得著禱告的原則,來為我們的孩子禱告。當我們回頭看的時候,很多作父母的實在很誠心把自己的孩子奉獻給主,但不要以為這樣的禱告是一勞永逸的。哈拿為撒母耳禱告,但她的禱告不是一次,她的禱告是與她養育孩子同時配合的。

將孩子和自己都獻給神

  我們很關心下一代,最近我們和作父母的聖徒有交通。很多孩子生下來的時候,父母把孩子獻給主,但是很少聽到有父母說,主把這個孩子賜給我們,我們也把自己奉獻給主。我們的家必須成為禱告的家,在家裡的禱告必須是為著神的國和神的義,讓神的旨意能夠顯明出來,讓神的義能夠顯明出來。原諒我說,這些年間看看弟兄姊妹家庭的情形,實在不太樂觀。神把孩子交給你,他們的屬靈教養主要的責任在父母,不要說我把他獻給主,然後交給教會就好了,結果許多孩子長大後,情形不是那麼理想。其實我們在教會裡服事的都知道,很多父母為了孩子,都有他們特別的程序表,雖然孩子來到教會中,但在家裡卻有父母的程序表,孩子常常得到混亂的訊息,叫他們很困惑。

有身教也有言教

  在禱告的事上,我們必須先有身教,然後有適當的言教。最近有一對夫婦交通他們成年的兒子出了一點問題。姊妹告訴我,孩子是奉獻給主的。親愛的弟兄姊妹,盼望我們都能看見,我們把孩子奉獻給主,我們自己在禱告上必須是一個有身教和言教的人。不要說我只要作到某種程度,然後照著我的程序表再給他們一點安排。

  主禱文裡題到: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以前我們的觀念是神先赦免我們,我們就赦免別人,但是主禱文是說先免人的債,主才免我們的債。當你要先去赦免人時,你就要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不要以為有了屬靈知識就甚麼都可以赦免了,其實弄來弄去我們根本不能赦免別人,所以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

  跟著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主耶穌帶三個門徒到客西馬尼園去禱告,兩次對他們說,你們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迷惑就是試探。主告訴門徒,你們要禱告,免得進入試探裡去,也就是說,在還沒有進入試探時就要禱告,不要等到經過試探失敗了才去禱告。

為孩子作事先的禱告

  作父母的為自己的兒女作出種種安排,雖然想盡了辦法也是沒有保障的。你只能為他們作事前的禱告:主啊,不叫他們遇見試探,救他們脫離兇惡。你以為把他們送到最好的學校,各方面有最好的安排,就一生穩妥了。沒有那回事。要曉得孩子的智慧是從神那裡來的,你孩子的智商可能很高也可能不高,但這是神的主宰,神所賜的都是好的,按著神所賜的不要太勉強。我不反對讓孩子有好的發展,但不要以為你能定他們的終身,沒有一個人能,特別在這個時代,要為他們禱告。你不知道在這個時代,青年人所面對的試探是何其多,可以說防不勝防。要為他們作事先的禱告,不叫他們遇見試探,救他們脫離兇惡。這是關係到我們的孩子,也關係到教會下一代的大事。

  我們有身教也有言教,對於主所賜的下一代是最好的保障。主是為著我們的家,我們的家人,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你不要問甚麼該作,甚麼不該作。我告訴你,禱告,神要伸冤。禱告不是因為你受了委屈,禱告是讓義顯出來。我們要在日常生活裡禱告,每天都要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其實我們所需用的,不禱告神都會賜給的。我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把這一點也傳給我們的下一代,我想這比你給他任何東西都重要,這不是外面的標準,乃是心的問題。

讓神看內心

  我再說不要作給人看,不要禱告給人看,不要作冗長的禱告給神聽,神不需要你講道;不要以為重複冗長的話神就聽;也不要求那些不該求的東西,要讓神來看我們的內心。有了這樣的身教,再有一點適當的言教,將孩子帶到神的話語面前。親愛的弟兄姊妹,這樣的禱告給我們滿了盼望,叫我們能心安。我怕今天作父母的心裡並不安。當我們回到主的話裡,再來看他的身教和言教,我們會有很多的經歷,也把這些經歷帶給我們的下一代,那就可以心安了。

在這個新的世紀,面對未來的挑戰,讓我們在禱告上有盼望。願主恩待。

(在職特會家庭營信息摘錄,朱永毅弟兄講,全文未經講者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