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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五月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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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經文論到猶太人的光景,他們是神的選民,但是否就免於神的審判呢?在神面前是否就能被稱為義呢?猶太人以自己的身分為傲,有兩方面是他們尤其倚恃的,認為自己必會得神稱讚和接納,不如外邦人一樣要受審判、在神震怒之下。

神的律法

 第一方面是律法,猶太人認為神頒佈律法給他們,使他們知道神的旨意及明辨是非;外邦人沒有神的律法,故不曉得善惡,如同活在黑暗中的瞎子,需要猶太人領路。若外邦人要認識神,必須入猶太教,猶太人就教導他們有關神的律例典章,因為他們在律法上有了一切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猶太人所誇口的有其根據,因律法的確是神藉摩西頒佈給他們的,如果他們存著謙卑、敬畏的心來領受,理應感到自豪,但保羅卻指出他們的誇口變了質。保羅並非否定律法的教導,如果猶太人真正謙卑地從神領受及學習律法,的確可以教導別人,但保羅說:「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麼?」(21節)他們教導人,自己卻不照著律法而行。

 保羅舉出了三個例子來說明:偷竊、姦淫和偷竊廟中之物。在律法上神清楚命令:「不可姦淫。不可偷盜。」(出二十14-15)亦指出所有偶像都是神所厭惡的,但這班猶太人教導別人不可犯律法,自己卻犯了。雖然他們沒有拜偶像,但因偶像廟中有很多財物、有價值的東西,所以他們便去偷偶像之物,這是神所厭惡的。

 猶太人這樣一方面指著律法誇口,一方面倒犯律法,其實是玷辱神,結果是叫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他們受了褻瀆(23-24節)。所以猶太人與外邦人一樣是不義的,被定罪的,同樣需要神的福音。

真正的割禮

 猶太人倚恃的第二方面乃是割禮。神呼召亞伯拉罕,與他立約,叫他行割禮。割禮就是神與人立約,在人身上的一個記號。因著亞伯拉罕蒙神揀選,神就叫他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要受割禮,叫他們認識他們是神的選民,有神的約在他們身上。這當然是值得誇口的,因為表示有分於神的約和應許,他們稱外邦人為「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說出外邦人與神並他的諸約和應許無分無關。既有神的約,若照著神的吩咐而行,割禮就有益處,否則徒有外面的記號,卻失去了它的意義。

 保羅在25節就指出了猶太人的錯誤:就算他們行了割禮,但因著他們犯律法,就等同沒有受割禮一樣。這樣就等於說他們是外邦人,這令他們十分震驚,是他們不能接受的。保羅又說,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如果遵守律法,就等於有割禮一樣(26節)。一班被猶太人所輕視的外邦人,因為有行律法的實際而被視為有割禮,這對猶太人同樣是不可思議的。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麼?」(27節)猶太人說自己有割禮,而外邦人沒有割禮,所以比他們優越,可以教導他們、指責他們的錯誤,甚至審判他們。保羅卻說,外邦人雖沒受割禮卻遵守律法,就要審判受割禮卻不守律法的猶太人。換言之,外邦人可以比猶太人優越,這對猶太人來說是無法接受的。

 在25-27節中,保羅說出當中的關鍵:不是有否受割禮,而是有否遵行神的律法。猶太人以為憑著血統和外面的割禮就可以萬無一失,必得神稱讚,但這從來不是舊約聖經的教導,乃是他們變了質。

神是看內心

 保羅所指出的乃是:雖然身為猶太人,有律法及割禮,但不等於一定就是神所悅納的選民,能夠得神稱讚。正如28-29節所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惟有裡面作的、有實際的,才是真正神的選民;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這番話是否保羅更改了猶太人的定義,自己另立標準呢?當然不是。神藉著律法和先知早已表明:神不是看人的外表,正如神揀選大衛時,說:「…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無論是律法或割禮,神都不是要人在外面做一些事,就能蒙悅納、得稱讚,神是看人的實際和內心如何。

 「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申十16)「將心裡的污穢除掉」原文是「割禮」,新譯本譯作「你們要給你們的心行割禮」,可見割禮不是單指著外面的記號,更是指著內心。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就是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髮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耶九25-26)神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指出神看重人心裡面真實的情形。神不會讓人只在外面做一些事情就行,神要人有實際。

 神要定罪那些只有外面作法,卻沒有裡面實際的猶太人,血統上他們雖然是猶太人,神曾與他們立約,但如果心裡沒有實際,神一概不承認他們。主來到地上的時候,也是用這原則責備法利賽人,說他們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神;他們熟讀聖經、教導律法,但自己連一個指頭都不動,不遵行律法;他們好像外面乾淨的杯盤,裡面卻裝滿各樣的污穢。這就是猶太人的實況,因此猶太人與外邦人一樣在神的定罪底下,是無可推諉的。

裡面的實際

 本段經文對我們有甚麼教訓呢?首先,我們不得不承認人實在很容易落入虛有其表,以為符合某些外在的要求就得神稱讚,但事實並非如此。正如許多人以為受浸就是取得天堂入門券,所以人會來慕道班,並且受浸,但受浸後便停止聚會,這就是落入了猶太人的錯謬裡。豈不知割禮就是除掉一切污穢嗎?豈不知受浸就是與世界分別,而與

主聯合嗎?外面的受浸乃是說出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從此一生愛主、跟從主、作主的門徒。

 又例如擘餅聚會,若以為在外面領受過餅杯就會蒙受祝福,這甚至是近乎迷信。豈知擘餅聚會乃是人在其中從裡面記念主,以靈和真來敬拜讚美他,並藉表記之物說出我們得著了主成為我們的生命,從此因他而活,也為他而活。

 此外,多人以為有崗位上的服事,有讀經、禱告、聚會,就已經是得不錯的基督徒了,誰知仍然有可能犯上猶太人的錯誤──以為符合了外面的一些要求就可蒙神稱讚。神看的不是外面,他看的總是裡面,他要的乃是實際。

 甚麼是裡面的實際呢?羅馬書的開首和結尾均有論及。一章5節說「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十六章26節說「使他們信服真道」,「信服真道」一詞,新譯本譯作「相信而順服」,新漢語譯本譯作「因信而順服」。羅馬書論到神的福音,人是因信而稱義,真正的信、活潑的信必定包含順服,這就是神所要得著的人裡面的情形。

信心的果效

 甚麼叫「因信而順服」呢?這說出順服是從信心而來。信心叫人產生對神的愛慕而順服,要事奉神、跟從神。信心產生力量,叫我們能順服神的話,討神喜悅。

 福音就是神的兒子我主耶穌基督(一3),人相信福音,意思乃是認識了主──他的所是和所作,因而信靠他,聽他,順服他,將一生交託他,以他為主。如果福音不是一信,而是一套儀文,我們就不會因信而順服,亦不會因此而改變,有力量過敬虔、分別的生活。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一 8-9)信主不是頭腦知識的認同,而是裡面的開啟,叫我們碰著了主,並且會愛主。「信」產生愛、喜樂、順服、完全的委身,叫我們一生跟從主、服事主。如果人有這樣的信心,就有一個果效──魂的救恩;真實的信必定叫人愛主、順服主,並且分別出來過聖潔、敬虔的生活。

 求主叫我們不落入猶太人的光景,人信主若徒具形式,表示已經走了樣,焦點不再在主身上,而在其他事物上。我們要將焦點重新放在主身上,認識他,倚靠他,信服他,因他而有喜樂──不單起初是這樣,一生也是這樣。求主得著我們、更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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