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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基督徒生活(二)

2003
十一月

十一月
30

耶穌的救贖

 神造人之前,撒但已經背叛墮落了,牠亦到伊甸園引誘人。牠引誘人是根據自己背叛的原則—不倚靠神,向神獨立,所以就引誘人吃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但人的墮落並沒有改變神原初的定旨。人墮落後,神馬上應許有女人的後裔,「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這就是新約的開始。

 約翰福音一章1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是神的發表,也指神的兒子,他就是神,成了肉身。這與神同在的道,是在永遠無限裡,卻成為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將自己擺在時空的限制裡,這是何等的降卑、倒空!相反,撒但是服役的靈,但他要與神同等,所以就墜落到陰間。主耶穌是神子,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放棄了所有權利,成為人的樣式,將自己擺在時空的限制裡;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腓二6-9)。

 神造人的目的,不單要人彰顯他,也要代表他管理萬物,但因人的墮落,所以無法彰顯、代表神。「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來二9)神永遠的定旨是要得著一班人,在宇宙中成為他的彰顯和代表,所以就按著神子的形像造了一班人,並使他在許多兒子中作長子。主耶穌如何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就是差遣一班被他得著的人,使萬民作他的門徒—不單是學生,而且是學徒;不單聽道,而且行道,活在倚靠神的境界裡,然後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廿八19)。原來受浸與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很有關係。

受浸的意義

 舊約聖經沒有受浸的實行,但有受浸的伏筆。受浸是將一個人浸下水裡,然後起來,表示脫離一個境界,進到另外一個境界。創世記一開始同樣有兩個境界,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活在生命樹的境界裡,就是倚靠神的境界,但撒但引誘人,把人帶到善惡知識樹的境界,就是不倚靠神、向神獨立的境界,所以舊約一開始就講到兩個境界,這可算是受浸的伏筆。舊約還有好幾處題到受浸的預表,第一個預表是挪亞方舟,彼得前書三章20節題到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裡有兩個境界:受審判的境界(在世界裡)和得救的境界 (在方舟裡),所以方舟經過洪水,是受浸的預表。

 創世記十四章13節說亞伯蘭被稱為希伯來人,「希伯來」是渡河的意思,從河的一邊渡到河的另一邊。河的一邊是一個境界,河的另一邊是另外一個境界,所以這裡也說出受浸的預表。以色列人過紅海,也是受浸的預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2節說,他們從前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以色列人經過約但河進入美地,同樣是受浸的預表,這兩個預表加起來是一個。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重在「脫離」,過約但河入美地重在「進入」。出來的是老一代,進入的是新生代,故此以色列人過紅海和約但河,加起來是一個預表。

 舊約不單有受浸的伏筆,也有受浸的預表,但到了新約才有受浸的實例。主耶穌盡職前,神派來一位先鋒,就是施浸約翰。他生於祭司家庭,卻一反傳統,傳悔改的道,施悔改的浸,這是破天荒的,因為舊約從來沒有施浸這回事。約翰的浸是為著對付、埋葬過去,並不是完全的浸,無法帶進新的生命(參徒十九1-7)。他是用水施浸,但那以後來的主耶穌,要用聖靈和火施浸(太三11)。

完全倚靠神

 當主耶穌要來受約翰的浸時,約翰不敢當,主說:「你暫且許我,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主耶穌是道成肉身,是無罪的,不需要受悔改的浸,但他站在人的地位上,活在時空的限制裡,對自己沒有一點把握,完全否定自己,宣告完全倚靠神。一個活在時空限制裡的人,要彰顯、代表永遠無限的神,就需活在倚靠神的境界裡。當主耶穌從水裡上來時,聖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他所作的完全蒙神稱許,宣告活在地上是完全倚賴神。

 受浸以後,主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第一試探是:「…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主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這是源頭和境界的問題。第二個試探是:「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 」(太四5-6)這同樣是境界的問題。當主耶穌有受浸的宣告,試探馬上就來了,但他繼續連在受浸的實際裡。腓立比書二章8節:「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以至於死」的死不單是十字架上的死,主耶穌還沒有到十字架以前已經歷死了,他一直活在受浸的實際裡。主耶穌做甚麼事都靠著父,離了父他甚麼都不做。他有受浸的見證,也有受浸的實際,最後他上十字架也是受浸。十字架就是浸,這是對自己最深的死,向神而活。

活在新境界

 主耶穌復活升天以後,對使徒們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廿八19)當他們出去傳福音時,有些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得救了,但得救以後還需要有受浸的見證,見證自己從前在一個境界,今天在另一個境界。歌羅西書一章13節說每個人在信主前都在黑暗權勢下,信主後就被遷到愛子的國裡,彼得前書二章9節也說到我們要出黑暗入光明。一個人信主後,應該盡早活出這個見證,受浸就是這個見證的重要表徵,說出從一個境界脫離了、被埋了,然後再起來,進入另一個境界,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當人得救以後,應該作這個有表徵的見證,這不單是一個見證,也是一個宣告。我們要過正常基督徒生活,就要有這個見證和宣告,活在新的境界裡。

 受浸的表徵是非常清楚的,我們應該鼓勵初蒙恩的弟兄姊妹,盡早作受浸的見證。當有一個強的見證時,就有強的起步,這是過正常基督徒生活的起步,就是主耶穌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我們都活在時空裡,需要在不同的時空裡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讓他們在不同的時空點,能夠過一個正常基督徒生活。

 羅馬書六章1-4節說我們向著罪的境界已經死了,不能仍活在這個境界裡。「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原意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每個信主的人得著新的生命,就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生活行動就是在這個境界裡面行走,不要走出這個境界之外,換句話說,不單有受浸的見證,而是要天天活在受浸的實際裡,在這個範圍裡行動。新約聖經有兩種不同的範圍,彼得前書五章8節的「遍地游行」與羅馬書六章4節的「一舉一動」是同一個詞。在生命的新樣、範圍裡,過一個倚靠神的生活,生活行動就要謹守儆醒,因為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他在向神獨立的境界裡,一直尋找可以吞吃的人。故此,我們受浸後,不單有一個起步,還要天天謹守儆醒,活在倚靠神的境界裡,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

總結

 主耶穌活在地上的時候,與我們一樣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他開始盡職前,先有受浸的見證,宣告自己完全仰賴神,活在正確的境界裡。他要我們向萬民作見證,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好叫他們在正常基督徒生活上有一個起步,而且持續下去,這樣他就要帶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羅馬書八章29節的「預先定下」,就是「預先定規那個正確的境界」。我們都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是神預先所知道的,並且都是照著神子的形像造的。神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就是在地上過著倚靠神的生活,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這是神的旨意,神要我們過這樣的正常基督徒生活。

(特別聚會第二堂信息摘錄,朱永毅弟兄講,未經講者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