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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十一月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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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而順服是基督徒一生需要認識和經歷的。希伯來書十章38節說:「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義人」即被神稱義的人,是因信得生;另一翻譯是「只是義人必因信而活」,即憑著信心生活。「退後」的意思是若不再憑信跟隨神而生活,神就不喜歡他。換句話說,惟有因信而活的基督徒才能討神的喜悅。「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得神喜悅的唯一方法就是信,過因信而活的生活。

信神存在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信心能實化我們所盼望而未成就的事,使我們覺得是實在的、會擁有的,甚至已經得著。即使事情還未成就,但心裡有充分把握,肯定是會得著的,知道神必成就他所應許的。信心絕非憑著眼見,若基督徒只信眼所能見的事物,就不是信心。聖經有一個例子:主耶穌復活後第一次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十個門徒向多馬見證主從死裡復活,但多馬說除非他親手摸過主的肋旁和手中的釘痕,否則他總不信。過了八日,主特特向他顯現。雖然多馬親眼見過復活後的主耶穌,但我們不要羨慕,因為「…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我們信神,不是因為我們能看見,而是因為神本身就是可靠的,眼未見而能信的才是信心。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另一翻譯是「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神存在。」我們對神的信心,是越過肉

 身的觀感和思想。信心的對象就是神,即使肉眼未能見到,他卻是存在,因此我們才可向他禱告、讚美。信心就是屬靈的感官,實化屬靈的事物,使我們能夠阿們、能夠接受。我們應運用這個屬靈的感官接觸神,向神禱告、讚美,因為信神存在的人,就必會常常到神面前,尋求神的供應、賞賜。

信神的話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十一3)這個世界是因著神的話而被造,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信心是基於神的話,包括神的應許、神的起誓、神的約。對神的話沒有信心,就不是信徒。「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十一7)神指示挪亞說要降雨用洪水毀滅全地,但當時這話是天方夜譚,因那個時代是靠著霧氣滋潤地面,人們沒有降雨的概念。憑著挪亞的常識和經驗,以至當時世界的光景,很難相信神這個指示。但他信神的話,就動了敬畏的心,按照神的話造了方舟,結果全家得救,自己也承受了從信而來的義。信心就是信神的話必定成就,信神話語的人必蒙神稱許。

 神應許亞伯拉罕有後裔,亞伯拉罕近八十歲時神賜地給他,但他沒有後裔,便回應神說把僕人以利以謝算為自己的子孫,將來可以承受地土。神就領他到外邊,吩咐他向天觀看,數算眾星,問他能否數得過來,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接著就出現全本聖經第一個「信」字:「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因著這個信心,神就稱許他、祝福他,以此為他的義。討神喜悅的人,必須信神的話不會落空,每一句都必實現。

信神主宰

 基督徒要相信神定規、安排一切的環境,臨到我們身上的所有大小事情都是出於神。當環境不順利時,我們往往否定這是出於神。「否定」就是對神失了信心,不認識神主宰的安排。聖經有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創世記的約瑟。他的哥哥陷害他,想要殺他,後來出賣他,使他成為奴隸甚至階下囚。然而,他毫無怨言,對神的安排沒有反抗。約瑟的哥哥為著陷害他一事向他認錯,但他說這事在神看來原是好的,為要保全生命(創五十19-20)。約瑟實在相信神,他認識神的手,並且完全服在神的主宰安排下。

 若我們抗拒神為我們安排的環境,這可能表明我們對神失了信心。我們有時把人生的不幸遭遇視為意外,是因我們對神的信心太小。相信神的人,就會像彼得一樣自己謙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彼前五6),順服神的安排,沒有不滿或抱怨,這是必須學習的功課。但願我們都相信神,接受出於神主宰的一切環境。

完全順服

 真正的信心需要相應的行為,就是聽從、遵命。「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就遵命」是立刻聽從神的話,這是順服的行動。亞伯拉罕不知道自己要往哪裡去,但他沒有異議也沒有猶豫。「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來十一17)神吩咐亞伯拉罕把獨生子以撒獻作燔祭,我們可能視為殘忍,但他沒有考慮,第二天早上就收拾妥當,帶著以撒出去。他能夠如此,乃因他抓住神的話:「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來十一18)亞伯拉罕以為殺了以撒,唯一能夠兌現神應許的方法,就是神叫人從死裡復活,他相信的正是一位能叫死人復活的神。我們應效法亞伯拉罕作信心的見證人,抓住並順服神的話,即使經過信心的試驗仍能站立得住,這就是豐盛的人生。

 神揀選掃羅作王,最後被廢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他不聽從神的話。神吩咐掃羅殺盡亞瑪力人及其一切所有,但掃羅留下上好的牛羊和亞瑪力王亞甲,不肯滅絕淨盡。神就藉著撒母耳向掃羅說:「…耶和華喜悅燔祭

 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這是關乎生死的話,正如始祖亞當不聽從神的話,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於是吃的日子必定死。簡言之,不信從神話語的人必定死,相信的人必定活,信而順從的人必定得救。

 掃羅被廢後,大衛理應馬上作王,但他一直服在神的安排下。大衛十七歲被膏,三十歲作王,共花了十三年等候神的應許。掃羅多次追殺大衛,他有兩次機會可以殺掃羅,但他不敢,因為他知道神的話必定應驗,但不是靠著自己的方法,而是服在神的安排下,這才是信心真正該有的表現。又例如昔日摩西派十二個探子到迦南地,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有信心必能得著那地,其餘十個均報惡信,認為萬不可能。結果神擊殺了那十個探子,並且定規凡二十歲以上的男丁都倒斃曠野,餘下的人要再經過四十五年才能進迦南。迦勒和約書亞看似被以色列民連累了,不能馬上進到迦南,但他們相信神的話,且服在神的安排下。

 不信和不順從神的人有幾種表現,包括:不喜歡親近神、常發怨言、作事遲延且不完全遵行等等。真正的信而順服,是聽到神的話立刻作出反應,毫不懷疑,對神的安排不發怨言。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那個時代未婚懷孕會被人打死,但當天使對馬利亞說:「…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著能力的。」(路一37)她就接受了,情願照神的話成就在她身上。馬利亞是喜樂地接受,她去見她的表姐以利沙伯時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6)在任何環境中,只要有神的話,我們就能安然;相信神所說的話,是有福的。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是根據神的應許─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創廿四7),所以他定立了兩個原則:第一,那女子要與他有同一血緣;第二,她要來迦南地。亞伯拉罕抓住神的話並跟著實行,神就照著成就。

總結

 面對人生的大小關口,我們要信神的存在,他的手要幫助我們。神的話是可靠的,我們照神的話去行必得益處,如經上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卅四10)在馬太福音一章耶穌的家譜中,有三位獨特的人物:亞伯拉罕、大衛、馬利亞。他們三人都是信而順服,結果帶來了彌賽亞。盼望神加添我們的信心,叫我們凡事尋求神的話,順服神主宰的安排,學習在神面前過信而順服的生活,這樣就能影響教會的見證、福音的廣傳,且帶進基督的再來。

(分區主日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