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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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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以弗所書五章延續四章「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主題,進一步說明聖徒既然蒙拯救,生命本質已被更新,就當活出與新生命相稱的生活。保羅不是要求人靠自己的努力成為新人,而是提醒已經成為新人的人,要按著新生命而活。

成為光明

信主得救並非外在行為的修飾,也不單是觀念的轉換,而是生命本質的改變,聖經稱為重生,就是從神而生,得著新生命。因此,保羅不是要求黑暗變成光明,而是宣告聖徒已經是光明。「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五8)保羅不是說人曾經在黑暗之中,而是說人本身就是黑暗;同樣,得救之後,人不只是活在光中,更是成為光明。

因此,淫亂、污穢、貪婪以及各樣不合聖徒體統的言行,都不應存在於聖徒的生活中;這些屬於舊人的生命,不符合新人的身分。與此相對的,就是一切善良、公義、誠實(9節)。光明所結的果子,不是刻意製造出來的外在表現,而是生命的自然流露,正如果樹自然結出果子,新生命也會自然活出光明的見證。

雖然聖徒已經成為光明,仍有可能受到誘惑,再次被黑暗包圍。因此保羅警告我們,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6節)。世人常以各種理由淡化罪的嚴重性,叫人以為放縱情慾、隨從世界的潮流並沒有問題。然而罪必然帶來後果,神是公義的,祂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不要與那些行在黑暗中的人同流合污(7節)。

活在光中

那麼,如何能夠一直活在光明之中?第一,要常常記得自己的身分:我們是聖徒,是屬神的人,是光明的子女,是承受天國產業者。既然神已為我們預備豐富的榮耀基業,就不必貪求地上的事物,而是活出與自己身分相稱的生活。

第二,要凡事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節)。我們面對各樣抉擇時,不應只問事情是否合法、是否對自己有利,更應問這件事是否討主喜悅,這是衡量一切事物的重要準則。因著與主有真實的交通和親密的關係,我們就會關心主的心意,願意尋求祂的帶領。藉著禱告、讀經、與聖徒交通,神會幫助我們分辨當行的路,叫我們持續行在光中。

有時聖徒會因軟弱而落入黑暗,保羅指明一條滿有恩典的出路:「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4節)這句話是對聖徒說的。當人靈裡遲鈍、被罪纏累、失去儆醒,雖然像睡在死人中間一樣,卻仍然有機會回轉。只要願意回應主的呼召,從黑暗中起來,基督的光仍要照耀他,使他重新活在光明中。

總括而言,以弗所書五章告訴我們,聖徒能活出光明,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改良生命,而是因為已經得著新的生命。我們原是黑暗,如今在主裡已成為光明,因此要遠離黑暗的行為,拒絕世界的欺騙,常常記念自己的身分,凡事尋求主的喜悅,並在軟弱跌倒時回應主的呼召。這樣,我們便能持續活在光明中,顯出新人生命應有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