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見證集

1991
五月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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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我這樣一個十三歲就離家出走,嗜賭酗酒二十多年的黑幫殺人兇手,中年後竟然能夠重新踏上康莊大道,憑自己一雙手─一雙曾無惡不作的手─努力幹活,平安、快樂地度過下半生,這真是何等大的神蹟啊!

闖天下─少小離家

  一九二六年,我出生在台灣省台南市的一個大家庭。家父是個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克勤克儉地養活我們一家十口。十三歲那年,小小年紀的我便離家出走了,為的是要自由,要享受那無拘無束的少年樂,要避開那擠得要命的家,去闖出一個屬於自己的天下。

人生路─崎嶇險詐

  闖天下?天曉得那是個甚麼樣的天下!剛步出家門,我就混入當地的黑社會裡,這下子可真是「自由」了:我可任意地抽煙、喝酒、打架,甚至和幫會的人在賭場附近拉客人進去賭天九、搓麻將、玩紙脾…賭客一贏就是五、六千,我們這班小鬼伸長了脖子,瞪大了眼睛,拿著分給我們的小賬數呀數呀,真是又新奇又興奮!

  除此之外,在多得數不清的白天裡,我不是偷瓜果,就是偷雞子兒,被人追趕著打了又打。當夕陽西下、晚風徐來時,我就糊裡糊塗地鑽進公共汽車、菜館、戲台或公園裡,隨便找個窩,像死狗一般,倒下去就睡。老實兮兮的爸爸常請朋友來找我回家。回家?我不想、不愛也不要這個家,縱使幾個月回去一趟,也不等媽媽燒完菜坐下吃兩口,就又一溜煙地跑回賭場「發財」去了。

我少年的時光,就這樣匆匆地混了過去。

日本兵─脅迫恐嚇

  不久,日本軍佔領了台灣,我因平日常常惹事生非,所以每逢日本憲兵來巡視時,照例必把我抓進牢去。每次進去,日本兵無不拉長了臉,用刀、槍朝我肚子亂指劃地恐嚇一番。當時我怕得要命,只好唯唯諾諾,指天發誓說,從此要安分做人!可是一走出監牢,看不見憲兵的影兒,就又禁不住去偷去槍了。

氣難忍─空巷行兇

  十五歲時,我為了五毛錢,成了冷血兇徒!那次我和一個椰子商人賭錢,我輸了五毛,硬是賴著不肯給他,那傢伙嘴裡不乾不淨地直罵我娘。我氣得咬牙切齒,翌日便獨個兒帶了一把一呎來長的利刀,在小巷口埋伏著;當他走近時,我撲上前去說:「昨天你幹啥罵我娘?」手起刀落,狠狠地衝他插了進去。中年人狂叫一聲,我已轉身逃命去了。我又慌又怕,跑呀跑的,走到一處空地,四野無人,腦子裡甚麼也記不起來,只是一片殷紅!我因天良未泯,夜裡睡不著覺,心想:「這事如果穿了出去,豈不是連累了家人?」於是趕忙飛奔回家,誰知刑警早已在家等候!我在警察局足足待了二十五天,黑幫老大四處找人為我奔走,終於使我得以逍遙法外。

  因著這件事,我很快便在黑道中出了名,才滿十六歲,就被一間色情場所找去作保鑣。幹這一行自然要面對許多凶險,在那裡,各路人馬經常匯集一起大打出手;每逢酒女被醉薰薰的客人毒打時,我就要出面跟客人硬拚。有好幾次,我拿一根大木棍將人打得滿臉都是血…漸漸地,袋裡的鈔票多起來了,想要啥就有啥,黑道的朋友常邀我舉杯共醉,我喝起酒來也能像喝白開水那樣輕鬆了。然而,我內心沒有半點兒安寧:今天怕人追殺,明天又怕刑警拘捕;有時也想脫離那地獄般的生涯,卻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真可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哪!

好身手─難勝罪魔

  在以後的年日裡,我轉到其他的風月場所當保鑣。那時我身強力壯,國術、柔道、西洋拳無不精通,隨手一擊就能把人打死。我帶著成群手下,稍一不順眼就要斬要殺,那些來自廈門的大流氓和台灣當地的惡棍,都被我們揍得「站著進來,抬著出去。」大家都很怕我,叫我作「鬼火臉」。雖然我從台南打到台北,從亡命之徒一直作到保鑣頭子,但我發現有一件頂希奇的事,那就是我勝不過自己,勝不過那些酒色財氣!心裡像有一個鬼,一個滿有權勢、比我還心狠手辣的巨魔,一下子便把我擊倒在地,將我打得半死,爬也爬不起來,然後五花大綁地躺在那裡,任牠宰割。我趕不掉心裡的罪惡。有一次我賭性發作,打開酒家的錢櫃,取了三萬多塊錢(這是當時公務員一年多的薪俸),一下子全輸得精光。我準備逃走,後來因有人要收買我替他賣命,就出面幫忙解決。

  我的生活是荒唐糜爛的,在台北那樣的大城市裡,除了天天看電影之外,就是賭錢、跳舞。每天太陽下山後,就不自覺地被「鬼」抓去舞廳、賭場,一直玩到關門打烊,然後再被推著去北投找小姐尋歡;回到酒家,看到客人稍不對勁就蠻揍一頓…我在黑社會裡愈陷愈深,結識的人也愈來愈多。由於我到處吃得開,甚麼殺人犯啦,竊匪、逃犯啦,都來台北找我吃飯、喝酒。為了表示「義氣」,我把賣命換來的錢,花在這些歹徒身上;明知煙呀、酒呀是毒藥,還是一包包的抽,一瓶瓶的往肚裡灌…

珠寶店─弄假成真

  三十九歲那年,我已是個歷盡滄桑的中年人了。我像個揮霍無度的敗家子,將人生寶貴的財富─青春、時間─無謂地浪費了一大半。一天晚上,酒家生意清淡,我無聊至極,就去看電影,正好碰見在酒家隔壁開珠寶店的商人潘先生。我倆從前是賭友,不過已經好幾年沒再一起「發財」了。他見到我,劈頭就問:「老黃,近來還好嗎?」我隨口應道:「輸得好慘!」潘道:「我有個好消息告訴你。看你這副嘴臉,就是給你五萬塊錢還債也不管用,這樣賭下去哪能有快樂?還是來信耶穌吧!」哦,怪不得那麼久沒見老潘在賭場露面,原來他信了耶穌。不知怎的,我最恨人講耶穌,小時候聽人一唱「來信耶穌,來信耶穌」,就恨得咬牙切齒。不過潘到底是老朋友了,即使不歡喜也得聽下去。

「你需要耶穌。耶穌是誰呢?祂是真神,從天上來到人間,代你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了三天之後又復活了,祂是世人的救主,凡接受祂為救主的,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

  我一生頭一次聽人這樣完整地講論耶穌基督的事,心中對耶穌的誤解一掃而空。潘和我在珠寶店裡,從晚上九點起一直談到深夜十二點。潘太太早知道我平日的德性,在旁不耐煩地說:「老潘,別再講了,你這是對牛彈琴嘛!」

  接著,潘叫我祈禱。甚麼?要我祈禱?打架我是能手,但要祈禱、唸經甚麼的,我就一竅不通了。於是老潘說,他講一句,我跟著講一句。我本想應酬一下老潘,假裝跟著他禱告,哄哄他,好方便脫身,所以就跟著他說:「主耶穌啊,我悔改,我記不清自己幹了多少壞事,但我要悔改接受你…」沒想到這個禱告,後來居然改變了我的餘生。

夜深沉─面對人生

那一晚,我別了潘先生獨自回家。多年來,每晚不是成群結黨地打架,就是尋小姐喝花酒,現在我隻身騎著單車歸家,壓在心頭的罪惡猶如千斤大石。我的情感雖已麻木,但天良未泯,浮現在我眼前的,是自己那副醜惡的嘴臉。夜涼如水,先前的祈禱又湧現在心頭。「主耶穌,我悔改,我需要你…」啊!神使我的罪孽都歸在救主身上了!就在這一刻,我的千斤罪擔頓時全消!啊,祂死是為我這惡人!讚美主!

  單車上的我就像要飛起來似的,再也沒有重擔,再也沒有良心的控告,我的心靈得了釋放,我安息了!

  回家後,我把從小時起直到當晚為止所作的壞事─欠債、騙財、打人、兇殺…一一告訴了耶穌。其後我更找潘先生和我一起唱詩歌,把家中的木頭偶像全都燒掉,然後就到教會中去聚會。我平時很少能安睡,現在心情平靜了,在聚會中不覺呼呼大睡起來。認識我的基督徒彼此說:「別打擾他,讓他睡個飽!」

賣雨靴─客似雲來

信主初期我因為沒有謀生技能,只得仍留在風月場所工作,可是每次一到門口,心裡就悶悶不樂,知道不義之財終難久享,想不幹了,但董事長不肯,反倒要升我當總經理。幸好有一次人家請我吃飯,我大講信耶穌的經過,得意忘形地忘了上班,從此就再沒有踏足那些地方了。

  基督徒的一生並非一帆風順,耶穌也曾說過:「你們在世上有苦難,在我裡面有平安。」許多人誤解了福音,不知道神常安排一些困難的環境,為的是堅固人的信心,使人更能認識祂是又真又活又良善的神。我辭職後的頭兩個星期,一直找不到工作。試想幾十年來一直作打手的,一時之間又可以作甚麼呢?家中妻兒要穿、要吃,怎辦?神應許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烏貴重得多麼?」人只要立志跟從神,祂就賜恩幫助。當時我若貪享安逸,再回頭去過罪惡的生活,那麼這幾十年的光陰必定是虛度的。

  正在躊躇間,有位基督徒來找我,叫我和他一同到街上去賣雨靴。我們頭一天賣雨靴就下雨,而且是慢慢地下,足足下了四十八天,這樣我就賺到不少錢,可以應付家庭的開支。起初由於怕給老朋友恥笑,便在從前工作過的酒家對面賣,偏偏生意不多,以後只好硬著頭皮走到酒家門口去賣,這下子卻客似雲來,生意滔滔。碰到出入的舊同事、經理,都希奇地問道:「老黃,怎麼來這裡賣起雨靴來了?」我答道:「我信了耶穌,在這裡賣雨靴有喜樂,心安理得嘛!」老朋友和相熟的客人統統來買;人手一對,我的生意就更好了。

  四十八天的雨下完後,我沒有雨靴可賣了,便到市場上去賣米飯。市場上的人見到「鬼火臉」現在居然和顏悅色地賣起米飯來,沒有不來問個究竟的,於是我一邊做生意,一邊在市場大講福音。從前怕我借錢的人都來與我交往,怕我毆打的也都來與我攀談了。

黑人物─一一得救

  米飯賣過後,潘先生請我到他在台北的珠寶店工作。我未信主前像一頭不馴的野獸,三分鐘也不能安靜,現在卻朝九晚五地一作就是十多年,並且經常在店裡向人傳福音。

  信主後,我知道應該脫離幫派,想來想去,要擺脫黑道中的人甚難,惟有搬到深山去。潘先生勸我不要避世,反而要向他們作見證、傳福音。以前在台北,來找我的人絡繹不絕,現在一來找,我就告訴他們我已信主,耶穌教我脫離罪途,為我受死流血,真神愛世人,如此這般…先後至少有四個兇漢子得救,他們都是打手、殺手和通緝犯。黑道中的人也替我免費宣傳,說黃某信了耶穌,變了,找他也不管用了。這樣輾轉相傳,奔走相告,從此那些人就不再麻煩我了。

死性改─賢妻開顏

  信了耶穌之後,酒癮消除,牌也不想打了,就是煙還不能丟,心裡好不納悶。後來祈禱求主幫助,之後就在一個中午,把煙斗連煙絲一股腦兒全投到淡水河裡去,從此與煙絕緣。妻子見我居然可以不抽煙、不買醉、不找小姐,下班就回家,便對人說:「這兆頭不太好,我丈夫突然死性改了,想是快要死了!」我新婚六個月後就對她不理不睬,常在外找小姐,也不給她家用,整天跳舞、賭博,吃喝玩樂。她請人來找我回家,我無動於衷;生下的一男二女我也不管死活,太太氣得要跳河自盡。現在我一反常態,每晚乖乖回家,家用照給,騙人的錢又還了,難怪她以為我大限將到。

  她因被我氣了多年,經常茶飯不思,弄得胃下垂,不能進食。我就對她說主是大醫生,於是便帶她一同去教會祈禱。聚會中弟兄姊妹為她禱告,她也悔改認罪,之後快樂得像要飛一般。我們結婚多年,從未見她笑得那麼開心。一回家她就喊肚子餓,又香又熱的飯吃了一碗又一碗,看得我眼瞪瞪的發楞。

  我信耶穌半年後受浸,受浸時想起從前種種,又想到主偉大的愛,禁不住痛哭了一場。的確如此,回想這幾十年來,許多幫派中的手足不是橫死,就是身敗名裂;坐牢者有之,喪家棄子者亦有之。我這罪人中的罪魁,卻蒙了真神特別的揀選。我在酒家作打手十多年,三十九歲才得救,得以認識福音的真光,知道自己是神所創造的器皿,為了要讓神活在我心中。如今轉瞬已五十九歲了,二十年來的教會生活,與頭三十九年的生活真有天壤之別啊!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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