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會信息

最大的誡命

愛的經營

2013
八月

八月
18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4-5)這是一個命令語句,是新舊約最大的誡命,不但頒佈給以色列民,主耶穌也藉此題醒我們對神的愛要有回應(可十二29-30)。神如此愛我們,但我們是否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

愛的回應

 神喜悅我們愛的回應,不懂得愛神的人,在屬靈上是原地踏步。當我們愛神,人生才展開新一頁,那種精彩是難以言喻的;惟有愛著主,我們深處才滿足。聖經中有三個馬利亞回應了神的愛,是我們學習愛神的榜樣。第一個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她去了。」(路一38)天使加百列向馬利亞顯現,告訴她要從聖靈懷孕,生下彌賽亞。自以色列亡國直至當時,每一個童女都巴望彌賽亞由自己生出,因這是無上的光榮,但神等了四百年才得到愛的回應。神特特揀選了已訂婚的童女馬利亞,她沒有推辭,也沒有婉拒,只說自己是主的使女。

 馬利亞不單認識自己是使女,甚至愛她的主人,情願照神的話成就在她身上。申命記題醒以色列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神,有些人認為盡「性」指著人的魂,而有譯本譯為「性命」。在當時的社會,未婚懷孕是淫行,會被人用石頭打死。馬利亞因著愛神,不但願神的旨意成就,還願意盡自己的性命讓神的旨意成就。她毋懼別人的眼光和壓力,只要有愛,就有順服和犧牲,當中沒有計算。試想神如何愛我們,難道不配得我們的「情願」?

為主傾倒

 第二個是伯大尼的馬利亞,她為主打破了一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澆在主的頭上(可十四3-9)。主親自承認馬利亞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回應了聖經中的最大誡命。這香膏可賣三十多兩,相等於當時的一年工資。馬利亞不但為主花費金錢,還把心中的至愛獻給主。本來馬利亞不用打破玉瓶來膏耶穌,但她不合理地把玉瓶打破了。愛本來就是不合理的,別人覺得她的行為是枉費,但枉費與否,取決於我們對事物的價值觀。主一再啟示自己要到耶路撒冷受死,三天後復活,門徒對此無動於衷,惟有馬利亞記掛在心,體貼主的心。她視主為無價寶,願意把所有傾倒在主面前,所以主吩咐我們要述說她的事蹟。我們都從主領受許多恩典和祝福,願我們把握今天,竭盡所能愛主。

 第三個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問她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便去取他。」(約二十15)在主復活的早上,彼得和約翰發現主的身體不在墳墓裡,轉身便走了。只有馬利亞哭著要找耶穌的身體,就算天使向她顯現,她心裡也只想著「他」。她盡了全力找主,令主不得不首先向她顯現。原來一個人心裡只有主,主就要向他顯現。主在我們心裡是否佔一席位?我們是否愛主,以致主要向我們顯現?

盡己愛主

 聖經中這三個馬利亞都盡了自己去愛主,在教會歷史中也有許多可歌可泣的見證──縱然面對逼迫仍堅守主的道,不棄絕主的名。近代的宣教士戴德生,也盡了自己為主擺上,影響了一代又一代要作主忠心的僕人。戴德生長途跋涉來到中國,把自己的性命獻給中國,同時把家庭奉獻給主。一八六九年,戴德生的大兒子患上肺結核,翌年離世;懷了孕的妻子馬利亞因著照顧大兒子,同樣染上肺結核。小兒子出生後,只活了十三天便死去,不久妻子也離世了。戴德生向神說:「親愛的神,感謝你把馬利亞賜給我,感謝她給我十二年半快樂的時光,感謝你把她接到你的身邊。我重新將自己獻上。」剛失去配偶,他仍重新奉獻自己;因著他的盡心,福音得以在中國傳開。晚年的戴德生,勸勉年輕的宣教士要為愛我們的主盡忠,要忠於主的道。盡心、盡性、盡力愛神不但出現在聖經中,時至今日仍有人為主獻上所有、燃燒一生。

 若主只得著一個戴德生,仍未滿足,主更要得著每一個聖徒都愛他。主不以自己的威榮來要我們去愛他,乃用愛來吸引我們,對他有愛的回應。願我們都不怕艱難,接續先祖去愛主。

忌邪的神

 人倫的基本關係包括五方面: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主僕,表徵神與人之間愛的關係,也是神對人的要求,特別顯於父子、夫婦、主僕的關係。兒子不能以別人代替父親,僕人不能背叛主人,夫妻間絕不能容下第三者,這三種關係是不容許有摻雜的。同樣,神是忌邪的,若我們與神的關係有摻雜,神就會發怒。

 舊約最長篇幅的三卷先知書,均論到我們的心不能有別的主。以賽亞書大力鞭撻偶像,同時題醒以色列人,神是他們的丈夫。耶利米書用不少的篇幅,講到神以永遠的愛愛以色列,以慈愛吸引他們;神收納以色列為妻子,若以色列在神以外有任何依靠,就會惹來神的嫉妒。以西結書責備以色列人在家中甚至聖殿裡拜偶像,用「淫婦」來形容他們的不忠。可見若有人破壞與神的關係,必受到神的嚴厲責罰。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申五6-10)這是十誡的頭三條,表明神是忌邪的,以別神或偶像惹動神的忿怒就是恨神,會被神追討罪。摩西在西乃山領受十誡時,以色列人卻在山下拜金牛犢,結果利未人殺了拜偶像的三千人,成了蒙福的支派、事奉神的家族,可見事奉神需要

 忌邪的心,否則不能專心事奉。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繼續拜偶像,所羅門就是因拜偶像而導致國家分裂;北國第一個王耶羅波安製造金牛犢,把百姓陷在罪裡,使北國最先滅亡。列王紀下十七章論到南北國相繼墮落敗亡的原因,就是敬拜事奉別神,惹動神的忌邪。

純一愛神

 神要求我們絕對忠貞,我們就要具體清理心中的霸佔,不要以世界的人、事、物取代對神的愛。提摩太後書三章題到三個愛,正是末世的危機:第一,愛自己。世界使我們愛自己,而末世的情況就是人人專愛自己。在創世記,人最大的墮落就是建造巴別塔,高舉自己的名,以自己為偶像。神養活以色列人,他們吃得飽足,就心驕氣傲並離棄神。同樣,若我們自以為有聰明、智慧和得貨財的能力,就是離開神,為自己雕刻偶像。此外,在教會中不可崇拜人,不能高舉人的名,為人雕刻偶像。十字架的道路就是捨己,不能按著自己的意思行事,必須凡事高舉主、經過主,尋求神的旨意。

 第二,愛錢財。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要讓財富、工價成為人生的目標。貪財等同拜偶像,肯定惹來神的忌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若基督徒受到錢財的迷惑,利慾薰心,神的話就不能在心裡成長,聖靈不能有更深的工作;相反,若能為主擺上財物,必蒙保守。

 第三,愛宴樂。「…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腓三19)除了吃喝,宴樂還包括娛樂。世界的神要弄瞎我們雙眼,使我們沉迷在各種宴樂中,使我們忽略了與主的關係。若常常沉醉在享樂中,不能自拔,我們必然軟弱、跌倒。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八6-7)雅歌除了描寫人與人之間的愛情故事,也反映了神與人之間的相愛關係。神對人的愛情是刻骨銘心的,至死也不動搖,但愛的對立是如陰間之殘忍之嫉恨,移情別戀會惹來神的烈焰來焚燒。盼望這兩節經文成為我們的禱告,願我們除掉愛自己、愛錢財、愛宴樂的光景,也不要把這些帶到教會中。我們要常為弟兄姊妹禱告,叫他們不要沉迷在其中,也不要容讓任何人、事、物霸佔自己,取代神的地位。求聖靈在我們心上作工,清理對神以外的愛,讓我們有純一、清潔的心來愛神。

(青年特會第三、四堂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