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會信息

亞伯拉罕─信心之父

時代的得勝者(一)

2013
十一月

十一月
17

 這次特別聚會的主題是「時代的得勝者」,乃延續去年的特會「從歷史時代看神榮耀的託付」。神有一個榮耀的計劃、一個偉大的工程,要得著他所造的人與他配合。雖然人墮落失敗,不能滿足神的需要,但神的旨意永不改變,所以施行拯救,讓蒙救贖的人起來承擔神的託付。然而許多得救的人都夠不上神的心意,所以神就選擇那些願意與他配合的人來成就他的旨意。

 啟示錄告訴我們,因著各地教會的失敗,故此聖靈在眾教會中一再呼召得勝者;透過得勝者的禱告和被提,魔鬼就從天上被摔到地上。這是一幅非常清晰的圖畫:神需要得勝者與他配合。我們都願意成為得勝者,但有何途徑?得勝者的產生並非一朝一夕,需要時間的醞釀。這四堂特會,我們要從亞伯拉罕、摩西、但以理和保羅的經歷和生活,來看他們的得勝。願我們都隨著先聖的腳蹤,過得勝的生活。

族類的轉換

 洪水之後,人類再次墮落達到極點,在示拿地建造巴別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自己的名,這是公然挑戰神(創十一1-9)。當時全地都背叛神,看似沒有希望,神卻揀選了亞伯拉罕,重新在人身上作恢復的工作。創造的族類是從亞當開始,蒙召的族類則是從亞伯拉罕開始,亞伯拉罕成為轉移時代的人。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羅四11)「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三7-9)亞伯拉罕成了新族類的起點,神立他作以信為本之人的父,萬國都要因他得福。神不但得著亞伯拉罕一人,也要得著所有跟隨他腳蹤的人。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我們就是他的子孫,因我們都是從信入門、憑信得救。

得勝生活的起點──蒙召時期

 亞伯拉罕生在拜偶像之地迦勒底的吾珥,聖經學者指出,他的家是以製造偶像為業,可見他原本也是背叛神的族類。然而,因著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徒七2-4),他就離棄偶像,歸向真神,從此人生完全改變。因著神向他顯現,向他說話,他就接受神的引領,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神榮耀的顯現使亞伯拉罕能順服下來,今天我們都需要神的顯現。

 亞伯拉罕從蒙召的時候,便開始了得勝的生活,由從前不要神、不愛神,變為要神、愛神。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已年過七十,他因著信就從家鄉走出來,遵照神的吩咐前往未知之地(來十一8)。亞伯拉罕的「走出來」,就是了結往事,與偶像、罪惡一刀兩斷,這是得勝生活的開始。同樣,我們得救了,不但是從不信神到信神,也是放下已往,與偶像、罪惡再沒有關係,開始走信心的道路。

 神吩咐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亞伯拉罕首先離棄了本地的偶像,但對於本族的人際關係還未完全脫離,雖然離開了吾珥,但在哈蘭停留下來。直至父親他拉死了,亞伯拉罕才離開哈蘭,卻帶了姪兒羅得往迦南地去。

得勝生活的進展──試煉時期

 後來亞伯拉罕和羅得的財產增多,為免兩家相爭,亞伯拉罕放棄了他所擁有的土地權益。那地本來是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他讓羅得先選擇,羅得便選了最好的平原,他們就彼此分離了。從這件事上就可見亞伯拉罕十分愛羅得,視他為親生兒子,所以不但帶他離開哈蘭,也讓他揀選最好的地。

 神許可羅得離開亞伯拉罕,是對亞伯拉罕的考驗,要他放下天然的愛。之後亞伯拉罕聽見羅得被擄,沒有幸災樂禍、袖手旁觀,反而親率全家壯丁追殺敵人、搶救羅得,證明他對羅得沒有懷恨在心。按著人的天然,八十多歲的亞伯拉罕毋須冒生命危險拯救羅得,可見這不是出於天然的愛,而是出於真誠的愛。

 亞伯拉罕打勝仗,凱旋歸回的時候,隨即遇見試煉。所多瑪王為答謝亞伯拉罕,對他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拉罕卻不要這些戰利品,這是由於兩個原因:第一,亞伯拉罕遇見了麥基洗德,知道他得勝是因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之祝福;他有神就夠了,所以不希罕地上的財富。

 第二,所多瑪王藉著財物來引誘亞伯拉罕,要亞伯拉罕聽命於他,因此亞伯拉罕拒絕所多瑪王的賄賂,堅決與他劃清界線:「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十四22-23)亞伯拉罕只要神所賜的富足,不要人所給的富足。這是很大的考驗,因為人都是愛錢財,甚至用許多不道德的手段來賺取金錢,亞伯拉罕卻得勝了,不被地上的財富蒙蔽。

 亞伯拉罕在生兒子的事上亦受到試驗,因著沒有兒子,他聽從妻子的建議,娶了夏甲為妾,憑著肉體天然的能力生了以實瑪利。在此事上亞伯拉罕失敗了,結果十三年之久,神沒有向他顯現。直到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全能」包括全豐、全足的意思,就在亞伯拉罕覺得沒有指望的時候,神宣告自己是全能、全豐、全足的神,後來再次顯現,向亞伯拉罕保證在約定的日子必生一個兒子。耶和華沒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他的應許必定成就。

 因著神的話,亞伯拉罕被點活了,信心得著堅固。他不再看環境,不再相信自己,而是相信神是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羅四17-21;來十一11),結果在一百歲的時候生了以撒(創廿一1-8)。

得勝生活的高峰──試驗時期

 亞伯拉罕老來得子,歡喜快樂。有一天,神要試驗亞伯拉罕,要他將獨生的愛子以撒獻為燔祭(創廿二1-2)。這是極高的要求,摸著了亞伯拉罕的內心,他如何回應?亞伯拉罕立刻順服,毫無掙扎,全無保留地順從。他沒有與妻子撒萊商量,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在整個過程中,亞伯拉罕認真地照著神的吩咐而行,沒有與神爭論,問神為何既給他兒子,又要收回兒子,也沒有向神求情。基於他對神有了主觀的認識和經歷,因此完全相信神,沒有疑問,知道神要他這樣做,必定有其道理。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十一17-19)19節的另一翻譯是:「他認定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真的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亞伯拉罕確信神能使死人復活,相信兒子即使死了,也會復活,因此甘心樂意獻上以撒,這是亞伯拉罕因信達到得勝的高峰,不但叫他的家蒙福,甚至萬國都一同蒙福。他不但因信稱義(創十五6;羅四3;加三6),也因信得勝(雅二21-23;約壹五4)。

總結

 亞伯拉罕如何成為得勝者?是因著信。他的得救和得勝,都是因著信,而信心是從對神的認識而來。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是一直進步的,他越認識神,就越相信神。他認識神是榮耀的神、至高的神、全能的神、全豐的神、全足的神、永活的神、必有預備的神、使無變為有的神、叫死人復活的神,每個對神的認識,都拔高他的信心,使他能過得勝的信心生活。

 亞伯拉罕的神也是我們的神,所以我們也能過得勝的生活,在這個時代作得勝者。我們雖然軟弱,但神有憐憫;我們雖然失敗,但神仍作恢復、挽回的工作。讓我們都除去不信的惡心,求神的顯現、吸引和啟示,叫我們不但得救,並且得勝。神是信實的,不能背乎自己,凡他所應許的,他必成就,我們要信靠神。

(全教會特別聚會第一堂信息摘錄。謝德建弟兄講,未經講者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