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期家訊(2021年2月)

2021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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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出、利、民、申、書、士⋯」你曾想過手上所讀的舊約聖經是如何彙編,如何決定哪卷書是聖經正典的一部分?

舊約聖經並不是一口氣寫成,而是神藉多位作者寫成,包括摩西、大衛和文士以斯拉等人。現在我們手上的三十九卷舊約聖卷,最早到最後寫成的書卷橫跨一千年以上,故需要匯集的工作。

舊約聖經匯集的重要時期是被擄時期,那時被擄到巴比倫帶來的文化衝擊,使猶太人意識到保存神的話之重要性。約主前五世紀,被擄後歸回耶路撒冷的文士以斯拉很可能收集舊約聖經,並加以組織,開始有舊約聖經的雛型。根據考古學對聖經抄本的發現,如死海古卷,主前三世紀的舊約聖經和今日我們所看的相當接近。到了新約時期,猶太人已接受和承認「這經」(參約五39),主耶穌和眾使徒也多番引用舊約。最終確立舊約正典的所有內容,很可能是在主後七十年第二聖殿被毀後,猶太拉比在吉母尼亞會議(Council of Jamnia)中決定的。

由於當時已有大量稍具信仰價值的《次經》,以及假借他人名義寫成的《偽經》,要考慮應否輯錄某一卷經卷為正典須考慮三大因素:一、成書必須在先知瑪拉基之前;二、經卷需以希伯來文寫成;三、經卷具有公認的信仰權威。

乍看之下,舊約成書看似是人的決定,但其實不然,正典聖經的寫成到匯集,都是聖靈感動人著書、保守聖經抄本的流傳、感動人去「承認」,正典形成的過程漫長和艱鉅,也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創、出、利、民、申、書、士⋯」下一次我們將會討論你手上的舊約聖經書卷次序是怎樣編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