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期家訊(199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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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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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路十六19-31;羅三10-12、20-23;啟廿一8;羅一13-16;啟二十12-15
詩歌:大本704首

  過去提到福音,就想到教會需要建造的材料,主要得人,要結果子,神有需要、經營…這些固然是正確,合乎聖經的啟示,但是更實際的,是有永遠的眼光,看透人今世的虛幻,將來的痛苦。

  我們常有一種情形,遇見大罪人,或者絕症病人等,感覺極需向他們傳講。

  路加福音十六章裡,財主和拉撒路死了之後,二者的結局有天淵之別,有深淵限定,各有所在,一個在亞伯拉罕懷裡,一個在陰間受痛苦。人絕不能從這邊過到那邊(26節),命運已成定局。


認識人的結局

  這是真實的描寫。得救和未得救的人,我們不該僅以今世來衡量,要以來世來作衡量。這有何等巨大的分別阿!

  看見不信主的人,其結局何等悲慘,這已經是傳福音的基本原因。

  你是否覺得周圍的人是財主,好像生活無憂,比信徒還要逍遙寫意,就不需要福音?要有主的眼光,看穿人的需要,看見人因不信,將要到「痛苦的地方」(路十六28下)。

  不要看人物外貌,好像受過高深教育,相當不錯。神說今世的人,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到啟示錄,就清楚的告訴我們,「…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


可怕的分

  請留意「那不信的」,有燒著硫磺的火湖作他們的分!你相信這話嗎?

  多麼可怕的分!信就脫離這分,不信就承受這分。若是神開啟你的眼睛,單是看見這圖畫,已經使我們一生一世,傳揚不休了。

  試想自己一同生活的人群,正要進入到火之中,你會默然不語?你能獨善其身嗎?

  當代有人不信火湖,不信神的審判,不信神是公義的神。但那些從心裡信有審判的人,才有催迫和負擔,要將這福音傳給世上每個角落的人。


告訴那些無知的人

  就是如此的簡單:我不願所認識的人下地獄,到燒著硫磺的火湖裡!神愛他們,神為他們預備了一個救恩,他們不知道,我告訴他!

  外面看許多人像財主,無所缺乏,但是有一天他站在那邊,我站在這邊,有永遠的分別!

  你可以比我富有,比我更有學問,比我活得更奢華,但是神已經判定了你的命運。

  每天當你打開報紙,多少人已經住地獄去呢?假若明天就有大地震,你今天已能準確預測到,你卻不好好去報告給別人,真是殘忍阿!

  明天地球上,又有更多人到火湖裡去,你我能無動於衷?


講論將來的審判

  難怪保羅對各式各樣的人都認為是欠了福音的債,必須償還(羅一3-16),因為他要告訴人,有一條生路,如同在火災中唯一的通路!世界是將亡城,不要再留戀下去,來吧,出黑暗,入光明,作神的兒女,離開火煳的分,來與眾聖徒同得基業!

  若我們不講,有一天我們的親友在火湖中要控告我們阿!

  我們不能欠人債!保羅寧願被囚,寧可受辱,也要向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徒廿六22)。他面對腓力斯大人,也是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徒廿四24-25),連審判官也懼怕起來。


回想多少親人已下地獄?

  保羅情願盡力量,將福音傳開(羅一15),因為即使沒有許多技巧,沒有受過多少訓練,但只要看見這條是死路,就必定要告訴別人,不管你的屬靈光景如何,不管你在何環境,不管你遇到何種樣的人。

  親愛的弟兄姊妹,議我們都安靜的回想,在你一生之中,有多少人因為你的疏懶、輕忽,現在已經在地獄裡呢?如果有,求主赦免我們,賜我們悔改的心,再次把握機會,為那些仍活著的親友代禱,向他們盡力傳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