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期家訊(2018年7月)

2018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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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份主日信息提到祭司的職責,包括四方面:獻祭、點燈、燒香、進入至聖所。

獻祭

 獻祭基本目的是蒙神悅納,真正蒙神悅納的只有神的兒子基督,所以新約祭司的事奉乃是獻上基督。我們要藉著神的話吃喝主、取用主、生活上經歷主,讓基督成為我們每天的供應;事奉的人有了基督,才能獻上基督,蒙神悅納,是真正的馨香之氣。

 聚會是全體事奉最好的體現,人人獻上頌讚的祭,即嘴唇的果子,以禱告、讚美獻給神,互相引發,彼此加強,就是最好的獻祭。這是祭司的實際,叫神滿足和得榮耀,我們也應當經歷祂復活的大能。

點燈

 神的話就是燈,可照明黑暗,驅散懼怕,帶來光和盼望。祭司的職責是講明、分享、高舉、彼此常常談論神的話。

 當神的話解開,一方面能叫教會滿有亮光,帶進神的臨在,使教會在黑暗世代照亮人。另一方面,聖徒藉著神的話彼此幫助,讓心靈得堅固,叫所有環境都轉成祝福和救恩。

燒香

 燒香是禱告和祈求,而燒香之前必須先點燈,兩者並重,因為基督徒要先得著神話語的亮光,才知道神的心意,懂得如何禱告。燒香禱告不能靠天然熱心,須全靠基督和祂釘十字架,這才是金香壇事奉。

 大祭司耶穌基督是真正代求者,是我們能夠到神面前禱告的把握和保證,祂會改變、教導、拔高我們的禱告。

進入至聖所

 會幕最神聖的地方是至聖所,當中有約櫃,這是最神聖的器具。約櫃上有施恩座,神在此與人相會、向人說話。至聖所滿有神榮耀,不得隨便進入,只有大祭司可以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為百姓行贖罪之禮。今天我們因著基督一次獻上自己,使幔子裂開,叫我們能夠隨時來到神面前,這是每位基督徒的特權、職責和需要。

 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要傳揚福音,勸人與神和好,一起進入至聖所,享受神的同在,得著神的供應。

 祭司所有職責都是為著進到神的豐富裡。祭司獻祭,能有分於享用祭物;祭司點燈,不單照亮聖所,自己首先得著光;祭司燒香,先得著基督這位真正大祭司為我們代求,何等寶貴;祭司進入至聖所,來到施恩座前,這是最高、最重要、最榮耀的職責。事奉不只是付出和消耗,反而得著更豐富的供應、上好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