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期家訊(199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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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真說來,福音本身沒有「高品」、「低品」之分,因為福音的內容,不是虛空、罪惡…乃是耶穌基督。

羅馬書一章說到這福音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羅-1-4)。聯於祂兒子耶穌基督,你所傳的福音也就滿了衝擊力,祂的生、死、復活、賜生命、再來,就是福音。

如何見證耶穌基督呢?必須藉聖經所應許的話(羅一2),不然就失去聖靈的印證。「…這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

福音的內容,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的,死了、埋葬了、復活了。

我們以為有新奇的、高大的名詞,人才會被征服,其實不然,保羅傳的,是照聖經所說的,福音的能力,祝福都在主的話裡。

每次的傳福音,你需要有主的話。保羅在此再次提到「照聖經所說」,可見他的信心不在自己的發揮,乃在聖經所說,因為神會尊重祂自己的話。


怎樣見證?
──照聖經所說

第一,每次都要提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

沒有對付罪,就沒有福音。不要懼怕,不要避諱,要指出人有罪,且要面對審判。講人看見自己在罪中,看見自己的需要,如此就把基督擺出來。祂的死就為著拯教罪人。

罪是嚴重的事,罪的感覺,是一個很深的感覺,不能迴避,這是傳福音者要自己先認罪的原因,因為你對罪的感覺有多深,聽的人對罪的感覺就有多深(路七47)。

第二,要提到基督的復活。使徒行傳就是為此作見證。在你傳講愛、赦罪、生命之後,更要人接受祂到心裡,告訴他耶穌已經復活,活在你裡面,這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