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期家訊(2002年7月21日)

2002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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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三十日至七月三日,一百三十多位青年聖徒參加在長洲白普理營舉行的青年特會。是次特會的主題是「榮耀的託付—明光照耀」,共有六堂信息聚會及兩堂專題討論。不少青年人為著與眾聖徒一同尋求主,甘心犧牲,付代價赴會。感謝主沒有輕看我們的擺上,每一堂聚會都向我們說很實際的話,題醒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上)。

 各堂聚會信息重點如下:

作主的見證人

 作主的見證人是神給信徒的榮耀託付,神特選我們信主的人,在這黑暗、彎曲悖謬的世代為主發光。

見證的內容

 信徒所見證的,就是主乃道路、真理、生命。我們從小就被世界所薰陶,所以很自然就見證世界,但信主後,就應藉著走主道路、尋求真理和持定生命來見證基督。

見證人的素質

 在每個時代,神都尋找合用的人為他作見證。以諾、挪亞、亞伯拉罕和摩西,都是神所大用的見證人。他們各有特點,如以諾喜歡與神同行;挪亞在那黑暗的世代不管人的白眼,接受神的託付;亞伯拉罕對神有絕對信心;摩西願意放棄榮華富貴。今天神仍要得著這樣的人。

個人的見證

 在今個世代,這世界的神弄瞎了人的心眼,叫人看不到基督榮耀福音的光。我們要為主作見證,就要活出好行為,把光照在人前來見證神。

團體的見證

 神不單要個人見證,他還要得著一個團體的見證,就是教會。行傳時代教會有剛強得勝的見證,原因是信徒:1.讓神居首位;2.通行神旨意;3.與神有正常關係;4.彼此相愛;5.蒙神祝福。

見證的動力與實行

 當我們要為主作見證,撒但會利用世人和我們的肉體來攻擊、攔阻,我們不可依靠自己的力量,乃要靠神的大能。這個大能顯於主的大愛和聖靈的能力,是我們得力的途徑。

 以下是部分弟兄姊妹的分享:

主話的題醒

 ● 讀啟示錄第三章時,看到老底嘉教會不冷不熱的光景,發現自己也是如此。我從小在教會中長大,自以為已經清楚神的事,對主的話失去了感覺。可是神不喜歡不冷不熱的門徒,這題醒我要火熱愛主。 (豐)

 ● 主題醒我要在人面前有好行為,特別在家中要關心父母。我的父親還未信主,我卻曾在他面前失去見證。特會後,盼望更孝敬父母,讓父親看見我的好行為,便歸榮耀給神。 (漪)

 ● 再次聽到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叫我想到如果我是亞伯拉罕,會否獻上自己年紀老邁時所得的兒子呢?發覺自己是不能的,我實在仍有太多事情不能為主放下。我們為甚麼不能為主獻上自己認為寶貴的東西?因為我們還未真正看見主的寶貴。求主吸引我,使我真看到主的寶貴。 (全)

 ● 特會的每天神都有話語供給我。雖然自己從小就在教會裡長大,但仍有很大的己存在心裡。主題醒我有很多地方需要改善,願主加我力量,更多陶造我,使我成為合用的器皿。 (兒)

 ● 以前認為作個人見證已經很足夠,神已滿足;經過這次特會,我知道我們要有團體見證,神才真正滿足。 (誠)

 ● 特會中最深刻的有兩方面。在個人事奉的態度上,神教導我怎樣去服事他:要行在主的道路上,不可偏離,因他就是道路。在個人性格的操練上,神在最後一晚的聚會說了一句很實際的話:「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原文作貧窮)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2)過往的禱告多是祈求、讚美及感恩,真的很少在神面前為著自己的罪有悔改。雖也有戰兢,但只是由於害怕神的刑罰,而不是因著神的傷心及擔憂而戰兢。這句說話,正說出我性格中所欠缺的。 (劍)

生活作見證

 ● 我看見了主給我榮耀的身分,就是作神無瑕疵的兒女。縱然自己還年輕,也應為主作見證。我要主得著我一生,我要被主選上,我要為主發光。 (傑)

 ● 我發現自己雖然願意聽從主的呼召,卻沒有奮力抓住主。最摸著的話是:「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乃是放在燈台上,照亮一家的人。」(太五15)這使我曉得要在家中起首作見證。 (駿)

 ● 今次在特會中的立志非常認真鄭重,知道要實際的行出來。我們的心固然要火熱,但更要顯在行為上。主題醒我在家中的見證,即或父親阻止我參加聚會,我也要存敬重他的心,並在生活的細節上顯出好行為,為主作美好的見證。 (英)

 ● 主的話使我深受責備,反省自己沒有以好行為作見證,尤其在家中的見證,我實在不應再虧缺神的榮耀了。我與家人往往過於熟落,以致忽略他們,故立志在小事上向他們作美好的見證,求主記念。 (程)

 ● 特會中我看見我要為主作見證,活出基督。感謝神讓我有分這榮耀的託付,求主使我不容神的旨意和工作被拖延。 (沁)

 神的確在這次特會中傾倒祝福。在第四堂聚會分組之時,弟兄姊妹為著要在家中作好見證及盼望家人得救,一同迫切禱告,部分肢體甚至流淚禱告。深信神必聽教會的禱告,作工在弟兄姊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