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期家訊(199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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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指一算,我在兒童服事有五年多。初服事時,一切都很新鮮,但數年來逐漸累積了不少經驗,對一切程序可說是瞭如指掌。按常理說這是一個好現象,但我也知道這也許是老舊的象徵。

上星期於事奉交通中,聽見有兩位曾參加聚會的兒童與母親外遊時發生交通意外。當時我第一個反應是感到震驚,心中滿是問號──為甚麼是他們?為何他們要遭此橫禍?是否他們行差踏錯?為甚麼…?

當然這些問題不可能獲得解答,但我深信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即使我有很多「不知道」,但這件事卻叫我對服事有所反省。

第一,我不能說我沒有為所服事的兒童禱告,但是否足夠?禱告又是否具體?單單說「求主保守所有兒童」,這實在是太空泛和攏統了。我要把兒童逐一提名在主面前,逐一交託給神。

第二,我不知道今次出席聚會的兒童下次能否再來。但這不是叫我有消極的想法,相反我要更積極,每一次聚會都有充份的準備。我不單要對教材熟悉,更要求主在緊會中親自向兒童說話。深信神的話是不能壞的種子,只要兒童接受了,總有一日神會叫它生長。我要負責的是抓緊每一個機會,讓兒童聽神的話。如果我鬆懈,隨便讓一個聚會過去,對兒童就是虧欠。

第三,不要等兒童入了福音營才給他們決志機會,只要他們明白最基要的真理,就應該帶他們禱告接受主

第四,對停止聚會的兒童,我要為他們禱告,盡量找機會和他們接觸,越早挽回越好,不要讓他們習慣了不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