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期家訊(199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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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聚會方式  在使徒行傳第二章教會初出現時,就有兩種形式的聚集:一種是全體信徒聚在殿裡,可以稱之為「大聚會」;另一種是分組聚在各人家裡,可稱之為「家聚會」。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題到「全教會聚在一處」的聚會;保羅在以弗所也曾「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教導人(徒二十20),就是兩種聚會的方式。人數少的教會,常以信徒的家作為教會聚會的地方,故有「在某人家裡的教會」這個說法(林前十六19)。但當人數眾多時,就需要較大的會場,才能容得下全教會聚在一起。


受教與相顧

綜合聖經的記載,教會集合的大型聚會,乃是神藉著使徒或先知們用話語來帶領教會,或傳揚福音,或造就教導,叫眾人學習受教。家聚會乃讓人人見證神的作為,操練說神的話,可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或用基督的話彼此教導、相顧、彼此服事、互相款待、互相代求、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藉著家聚會,人人追求明白聖經,學習盡肢體的功用,見證對基督的經歷,關心弟兄姊妹的生活,實行兩三小子同心代禱,並愛護照顧初信的小羊,帶領家人及親友信主。在家聚會中該有自由、活潑、甜美、親密的交通,不該由少數人包辦。


都為建造教會

家聚會乃是教會的一部分,故該依照聖靈帶領全教會的總方向,跟隨羊群的腳蹤,和諧一致地往前。為此家聚會必須配合聖靈對全教會的帶領,而聖靈對全教會的帶領也是藉著家聚會得以落實。若只參加家聚會,而缺少在全教會的聚會中有所領受,就容易與眾聖徒脫節,在屬靈上容易偏差,甚至迷失,被引誘,落在錯謬中。


家長與家主

為此每個家聚會都該有合適的弟兄作「家長」,負責照顧這一小群。而家聚會在誰的家裡,誰就是「家主」;家長負起屬靈的教養和照顧,家主則把家打開,接待小羊。

家長和家主可能是不同的兩個人,也可能是同一個人。他們的責任重大,故必須經長老們認可,也必須向長老們負責,因為這是長老們的責任,正如保羅在行傳對長老們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


家聚會中追求神的話

自五月中旬,香港教會所有家聚會,將採用新編的「讀經輔導課程」第一卷:馬太福音。日後各家家長和家主每隔二至三個月,在各分區會所有事奉聚會,為各家的情況和需要一同交通並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