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期家訊(199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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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主自己的教訓與使徒的教訓兩者的關係,有需要加以說明。

  家訊170期中特會的信息,重點是指出教會中只該有「主自己的」教訓,不該有「人的」教訓。

  按著聖經,在教會中不可有別樣的教訓,只該有主耶穌基督的教訓(提前六3)。不管是主在地上說的,在復活之後說的,在升天裡給眾使徒說的,都是「主自己的教訓」。

焦點:主自己

  不管是主在肉身所言的、所行的(包括祂的死而復活),還是祂在復活後四十天之久所講說神國的事,並教導有關舊約中指著祂所講的(路廿四27),都是主自己的教訓,不是任何人的教訓。

  不管是主在升天後,在行傳裡藉著聖靈向人教導的,以至啟示保羅完成神的話,並告訴約翰的啟示錄,這一切都是「主自己的教訓」或「主啟示給使徒的教訓」,不是「使徒自己的教訓」。

  在教會中任何人,包括第一代的使徒們,寫聖經的使徒們,並歷世歷代被主興起的眾僕人,都沒有自己的教訓,他們只該傳講主的教訓。不管是從道成肉身的主而來的,是從復活的主而來的,是從靈中的主而來的,是從升天的主而來的,都是主的。彼得不能傳自己的教訓,約翰也不能傳自己的教訓,他們只能,也只該傳主自己的教訓。

  至於使徒行傳二章42節中使徒的「教訓」,是指主耶穌在地上所教訓的,就是在福音書裡的教訓,和復活後升天前四十天之久的教訓。

  在特會的信息中,已很清楚的指出,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這一節的背景,是尚未有寫出來的新約聖經的。

非我惟主,是我一切的起首

  四福音中最早完成的應是馬可福音,在主升天之後二十年左右才完成面世,流傳於教會中。書信的寫成就更晚了,大部分在徒二章42節這一節聖經之後,約四十年才全部完成;約翰的書信就更晚了。所以若有人單引用徒二42節來說使徒們「當時」所講的、所教訓的,就是神新約的安排(有些地方或可繙作「經營」),就是全本新約聖經的教訓,便欠妥當,因為當時連保羅也未得救,他的書信尚未面世,這時「使徒的教訓」在神新約的啟示上,是尚未完全的。

  如果我們領會使徒的教訓,並不是使徒們有任何出於「自己」的教導,而是使徒們得著主在地上、在復活後、在升天裡告訴他們許多的教訓(啟示)。這些「從主而來」的訊息,在不同的時空裡被使徒們得著了,也講出來,因著神的默示、被聖靈推動(提後三16;彼後一20-21)寫下來,成為新約聖經,這部聖經就是「主自己的教訓」。在這樣的範園裡去領會,就能正確明白「使徒的教訓」的真正含意和內涵。

  無論如何,信息的焦點是說,使徒沒有「自己的」信息,一切都是主自己的,也是從主而來的,最終也只將人帶向基督。這在真理上是非常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