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3期家訊(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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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頤弟兄一九八○年大學時代信主,畢業後一直在同一銀行集團任職,累升至副總裁,直至二○一六年所屬分行結業,弟兄轉而全時間事奉神,現為美國三藩市教會長老。弟兄和太太育有一子一女,曾有一段時間與雙方父母即四位老人家,三代同堂同住一個屋簷下。今年四月,弟兄偕太太梁佩貞姊妹與香港聖徒分享在職場和家庭中對神的多方面經歷。

陳英頤弟兄(前左四)和太太梁佩貞姊妹(前左五)今年四月回港和聖徒相聚,攝於尖沙嘴聚會所。

職場篇:清楚神安排 含淚推筍工

在香港成長的陳弟兄一九八一年大學畢業後,選擇了一份薪水較少、公司規模較落後的銀行工作,心裡卻有一句話很清楚:「我要負你的責任」—當時弟兄初信,不太明白是甚麼一回事,卻很清楚這是神對他說話。兩年後,弟兄被派去美國分行。在往後的職場生涯中,主如何負弟兄的責任呢?

在頭十多年裡,弟兄任職的美國分行有三次幾乎被兼併,若成事弟兄就會丟了職位。其中一次幾乎成事,不料當時美國國會通過法例,限制在某種情形下收購銀行分行,導致事情告吹,「我的主這麼厲害,連(美國)國會都聽祂的!」

經多年耕耘,弟兄升至該分行的第二號人物。二○一三年新行長上場後,弟兄更加忙碌,一人須兼管多個部門,既是合規主管,又要負責風險管理、營運、貸款,甚至連IT(資訊科技)都要管,每天工作至少十二個小時,還要把工作帶回家處理,十分辛苦。不過,他仍然拒絕獵頭公司的跳槽邀請,因為他很清楚這份工是神給的。

直至有一天,行長要求弟兄再兼管批核放款,弟兄婉拒,但行長一句:「你拿工作回家做是應該的,因為你每天工作不到十二小時!」弟兄無名火起,「肉體出來了」,回家馬上搵工。

弟兄很快就收到一間銀行的邀請,雙方洽商得差不多了,但其後弟兄所屬銀行集團要賣盤,而其中一間有意收購的,就是打算挖他過檔的銀行的母公司;對方考慮到若收購成功,當然不想搞亂原有銀行的管理層人事,所以突然煞停了獵頭行動。「我立刻醒了。天大地大,這麼多公司,怎會偏偏就是有意挖我過檔的那一間(來收購)呢?沒有那麼巧合,主說我要負你責任,何時輪到你講話?我知道主不要我走。」

雖然後來這間公司的收購行動失敗,又向弟兄舊事重提邀請跳槽,弟兄當時的工作量仍然很大、環境仍然很淒慘,但「我清楚不應該走自己的路,心裡真是邊流淚邊推辭。」

二○一六年,弟兄所屬分行牌照因故被取消,他亦成了該行唯一由開業做到結業的員工,「主要我同這分行共存亡,一直不讓我走…這分行完結,也就是我在這世上的工作完結了,於是全時間事奉主。」弟兄如今回想,很感恩當初沒有走自己的路,「若硬著心走自己的路,將會在銀行界做到退休,但將來見主會很羞愧。」

主説:「我要負你的責任。」起初弟兄以為是單指在工作上負他的責任直到退休,後來才明白原來帶弟兄進入工作的主,不但負責完結工作,也負責領弟兄全時間服事祂。

兩夫妻和兒子兒媳(後右一右二)、女兒女婿(後左一左二)合照;弟兄手抱孫女,姊妹則抱著外孫女。

家庭篇:七年不孕苦惱 一朝順服有喜

除了職場,陳英頤弟兄也分享了家庭生活上與主同行的見證。

弟兄在一九八五年結婚,夫妻倆都很喜歡小朋友,但多年來一直無法成孕,中西醫都看了,仍然不果。有一天,姊妹聽了一篇關於希伯來書講信心的道,提及我們為甚麼只求地上的事,而不是想天上的事呢?姊妹心裡醒過來,兩夫妻跪下流淚禱告說:「教會的孩子就是我們的孩子,我們願意不要自己的孩子。」弟兄分享說,他們之前並非不曉得這樣禱告,而是不肯這樣禱告,直至這時才順服下來。

兩夫妻之後就停了所有中西藥,奇妙的是,幾個月之後,姊妹懷孕了!「主要我們花了七年學順服的功課。兒子出生後,我們就把他奉獻給主,因為我們知道,不是我們所能生下來的,是主給我們的。」

陳師母說,當知道懷孕時,當然很開心,但也有恐懼,「擔心這小孩若不認識主、不愛神,地上不過多了一個罪人。作為媽媽,我有好大責任要把孩子帶到主面前。」早在孩子出生之前,兩夫妻已開始為孩子禱告神:「孩子是你的,不是我們的;我們是管家,對主忠心,所以要帶他到神面前,認識神和愛神,作神的器皿。」嬰孩滿月,就帶他回教會;後來生了小女兒,幾歲開始,每晚和他們一起讀聖經和禱告。

陳師母分享經驗說,父母要從小和孩子建立規矩(routine),祈禱、讀經就是第一個規矩,首先以他們得救為目的,然後再以他們愛神為目的。師母強調祈禱是絕對重要,除了個人禱告,還有每週的媽媽祈禱會,姊妹們一起為子女禱告,甚至也為孩子的學校、老師、朋友禱告,因為孩子接觸最多的是老師和同學,要叫他們不落入仇敵網羅中。「姊妹們無論有沒有時間,都要抽空為所愛的孩子禱告,這比任何事都重要。」

師母也談及處理少年人反叛的經驗,她指美國少年人反駁父母時,很喜歡講的一句是「It’s not fair (這不公平)」,師母就會對他們說:「是啊,最不公平的,就是主耶穌無罪都要被釘十字架!有些事情是不公平的,但總要順服。我也覺得不公平,但要學習順服。」師母坦言,他兩夫妻也有軟弱不懂管教的時候,但主是大牧者、好牧人,祂會用祂心中的純正牧養我們、引領我們。

陳弟兄補充說,這世代講求愛,父母當孩子是朋友,卻忘了父母這身分;在孩子身上沒有權柄,小孩就很難順服權柄。弟兄同樣強調從小訂立規矩的重要,要讓孩子知道有些規矩是不能僭越的,例如「主日一定要聚會,不能妥協不能商量」;當孩子大一些時,告訴他們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婚嫁一定要在主內,否則完全不用考慮。」

不過,弟兄又提醒說,父母作了所當作的,但不要期望結果會全如你所想的,「我們想我們的孩子屬靈,但這不在我手上,我只是盡管家的責任。在列王紀裡,好王生惡王,惡王生好王,這不是人手能控制的。」無論孩子如何,為人父母仍要為他們禱告,「在神面前就完了我們的責任,心中該有盼望,但果效在神手上。」

陳英頤弟兄和太太梁佩貞、父母(左一左二)、岳父母(右三右四)合照

三代同住CRAZY

下有子女,上有高堂。曾有一段時期,陳英頤弟兄夫妻和雙方父母,連同孩子,祖孫三代同住一屋,「人說crazy(瘋狂),但主是這樣安排。」

弟兄從小就教導孩子要為爺爺嫲嫲得救而禱告。有一次,孩子的外婆(已信主)輕微中風,全家一起禱告,但孩子們禱告到一半轉而為爺爺禱告,哭著說爺爺還未信主,萬一有事下了地獄怎麼辦?於是就為爺爺流淚禱告。直至孩子十二三歲時,爺爺終於信主。因著禱告了十幾年的事情竟然成真,孩子們高興到不得了,這成了他們年幼生活的一部分、真實的經歷。兒子往常聚會是與朋友一起坐,爺爺信主那一天,他連朋友都不要了,選擇坐到爺爺身邊,為他翻詩歌本。孩子就在不知不覺之間,認識到屬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