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期家訊(2007年3月11日)

2007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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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新春佈道會,叫我永誌難忘,因為父母在初二決志信主。感謝主的恩典臨到我的家人,特別在母親身上,顯出他奇妙的作為。

 回想十七年前,教會首次在新伊館舉辦新春佈道會,我邀請了母親赴會。那時我內心十分迫切,於是勉強母親決志,後來她對我說不信了,自此我為母親的得救展開漫長的禱告。在這十七年裡,母親漸漸有所改變:起初她不肯赴會,後來願意出席,但講明不會決志;近兩年來,她對信主沒有那麼抗拒了,但始終未肯決志。

 每次佈道會,母親都沒有反應,說沒有需要信主。眼見她多年未信,實在很易令人心灰意冷,但主的話題醒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在禱告中,我對父母的負擔越過越大,並學習憑信心、不憑眼見,深信每一次禱告,都是搖動神的手,都是蒙神記念的。

神的工作

 佈道會前兩週,我回到母親家中吃飯,那時她正在廚房,突然對我說她近兩個月來已沒有上香了。原來去年十一月她參加了分區的福音聚會,雖然沒有決志,當晚卻想到信仰的問題,思前想後,覺得自己已聽了多年福音,應該要信主了,我隨即帶她禱告接受主。

 這實在是聖靈的工作,引導人思想主、轉向主;更奇妙的是,十七年前母親在廚房裡對我說不信主,十七年後卻在同一地方決志信主!後來母親在新春佈道會中主動來到台前決志,父親也跟著一同決志。母親信主後,主動向親戚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丟掉家中的香爐、香燭,並且每天禱告、常常感恩,也樂意參加聚會。

 回想母親的信主時間、地點,以及信主後的改變,都是我始料不及的。我好像作夢的人,只知道神為我行了大事!經上說:「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9)這十七年來,我為母親的每一個代禱,發出的每一個邀請,向她所作的每一個見證,都是有功效的;到了時候,就有收成。為著家人靈魂的得救,我們不要灰心,只管繼續禱告、繼續邀請、繼續傳福音,當神的時候到了,他們就要得救。(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