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期家訊(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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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是否只講心不講金?只用心靈敬拜而不用奉獻金錢給神呢?大部分基督徒,甚至連未信者,都知道十一奉獻的實行,就是把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十一奉獻是舊約神對以色列人的吩咐,新約或許沒有指定比例奉獻的教導,那麼今天我們當怎樣實行?

 新約多處提到聖徒捐款和金錢奉獻(如林前十六1-4;林後九),如果舊約的吩咐是奉獻十分之一,我們在新約時代領受神的恩典絕不遜於舊約,豈不更應多於十一奉獻,甚至全人奉獻麼?

 舊約十一奉獻給與我們普遍的指引,讓人實踐,但哥林多後書告訴我們:「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6-7)這裡提到兩個重要原則:第一,捐得慷慨,多種就多收;第二,捐得樂意,就蒙神悅納。

 錢財奉獻不但關乎金錢,其實更反映了我們信仰核心的「信、望、愛」,神也這樣提醒我:

 我們真的相信神的保守嗎?金錢的奉獻反映我們的安全感何在,是建基於金錢還是建基於神?神在瑪拉基書三章10節,叫百姓以十一奉獻來試試神會否傾福給他們。一個人若不奉獻錢財,擔心不夠錢,某程度也反映他不信靠神的供給。

 過去我在沒父母的環境長大,讀大學時需一力承擔所有費用,一年約需九萬元。「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太六26)四年來神一直供應我的所需和住宿,時間剛好配合,金額剛好足夠,毋須借貸,神就這樣養活我,讓我相信和經歷神必供應我們的所需,也為我的在職生活打了一強心針。

 我們真的盼望永恆嗎?金錢的奉獻反映我們的關注點何在,是著眼於今世還是永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提到將來的復活,下一章馬上提到捐獻的事,保羅以永恆的眼光提醒聖徒捐輸,投資錢財在天上。

 畢業後,我開始想到前途和買樓,但坦白說在香港,青年人若沒有父幹*,靠自己買樓簡直難如登天,好像比進天國更難!但是,「…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因為這世界將要過去了。」(林前七29-31)我們的今世就像寄居,沒帶甚麼來地上,也不能帶甚麼東西離開,地上的物業也帶不到天上。即或我這生只能租屋,如同客旅,但神提醒我要盼望將來祂所預備永遠和更美的家鄉。

 我們真的沒保留地愛神嗎?金錢的奉獻反映我們的心何在,是愛世界還是愛神?是事奉神還是事奉瑪門?例如丈夫說愛妻子,但如果連十分之一的薪水也不能給她,怎談得上愛妻子呢?

工作後,我體會「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三19),明白金錢能叫萬事應心(傳十19)。每次到奉獻箱前,就如來到祭壇。我辛苦賺錢,花錢享受或儲多些錢買房子也算合理,但主卻按名問我:「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難道主是不配得著我薪水的十分之一?

 最後,保羅在林後再囑咐哥林多教會履行捐款的承諾時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

我們一切所擁有的,都是出於主,都是主的恩典。(江)

*「父幹」一詞形容一些人的成功來自於倚靠家中長輩,是網絡新興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