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期家訊(1989年4月30日)

1989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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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斯拉宣讀神的律法,態度認真。他站在為這事特備的木台上,在眾民眼前展開律法書,他一展開,眾民就都站立起來。以斯拉左右兩邊,站著十多位文士。當以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神,眾民都舉手應聲阿們;另外有一班利未人出來教導百姓,明白律法書。以色列人就向神禱告、認罪,他們受苦亡國,遭遇災難,因為沒有聽神的話,沒有遵照神的律法而行

  當初,神藉摩西傳誡命、律例、典章,叫百姓認識神。經過西乃山,他們不單知道神是可靠有能的,更認識神是公義的,而且知道該如何與國民、鄰居相處。他們若遵守神的律法,神就賜福;若離棄神的律法,就落到可憐的光景。因此以斯拉明白即使聖殿已重建,耶路撒冷亦已恢復,若百姓不遵守律法,仍有被仇敵攻擊的危險。

  今天我們對律法常有不正確的領會,以為現在不是律法時代,律法捆綁人,惟有靈叫人自由…這些都是對律法不恰當的認識。

  根據聖經,以色列人在埃及時,沒有律法,行事為人沒有準則。法老更可以隨意待民,手下一班迷信、行邪術的人,作事、待人、對神都沒有法則。至於其他的國家,諸如亞述、波斯也是這樣。以色列人出埃及,合共三百萬人,神為他們行神蹟,叫紅海分開,帶他們出來,難道讓他們糊里糊塗地過生活?不!神是有計劃的,祂有目標,有一個偉大工作,神要以色列人認識祂,在西乃山頒下律法,是要叫以色列人從律法認識神,知道自己的本份。

  律法是總稱,可分為誡命、律例、典章三大部分。誡命是律法的總網,以十條誠命代表,包含神所有律法的精神,前四條針對神與人的關係,後六條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律例教導百姓該如何生活。譬如神將地歸給以色列人,要他們耕地,不可把地賣給別人,但人懶惰,不事生產,竟把地押給人,失去土地。神就設立禧年,以七年為一安息年計算,經過七個安息年,就要在遍地宣告,各人的地業要歸回各人,鄰舍之間不可有虧負。

  神給人的律法,有原則的規定,有細則的條例。譬如,在田間收割莊稼,若遺忘一個,不可回去再取,打橄欖樹時,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摘葡萄時,所剩下的不可再摘,都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若借給鄰舍甚麼,不可進他家拿當頭,若他是窮人,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給他,使他用那衣服蓋著睡覺。從這些條例,可見神的慷慨、正直、慈愛、憐憫,我們若按這些律法行,彼此和睦便彰顯神。

  主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會廢去,舊的時代以色列人守安息日、受割禮、獻祭,還有許多衣、食的條例,這些我們吸取其屬靈含意,至於有關道德的律法,更不能廢掉,都要一一遵守。今天,若沒有神的律法,怎可以有恢復呢?

  主後一四五八年,教會已墮落,全世界只有幾百本聖經,散佈在修道院內,信徒既不許讀經,就完全沒有真理,以致迷信愚昧。當時,在教皇的允准下,神甫售賣贖罪券,廢棄了神的救恩。馬丁路德獲特許閱讀聖經,才知道賣贖罪券不合真理,公開斥責這種惡行,後來,更把聖經翻成當地德文,其後,聖經還翻成各國文字,普及全世界,這是主的恢復。一百八十年前,神興起弟兄會,其中有幾個學者,對聖經有深入的認識,他們糾正錯誤,伸張真理。後來又興起倪弟兄,他認識神的話,並恢復主的話。然而,若我們以為前面的弟兄已完全將神的話打開,只讀他們的信息,我們就非常愚昧!神的話是活的,不斷會有新的亮光,但願我們繼續恢復,不要停頓,走恢復的路,以神的話為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