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8期家訊(2004年4月11日)

2004
四月

四月
11

 三月廿七日(週六)下午三時,全教會共十區約300 多位少年人,聚集在尖沙嘴聚會所參加一年一度的少年集合聚會。

 我們首先以詩歌「天地讚美」歌頌、敬拜榮耀的主,並藉著「恩典太美麗」一曲,數算、重溫和回應主的恩典。接著有弟兄分享主的話,勸勉少年人。

見證耶穌

 今年少年集合聚會的主題是「主的見證人」,說出我們的身分不單是信徒、聖徒、門徒,也是主的見證人,如經上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徒一8另譯)

 作見證人的先決條件,必須有親身經歷,就如我們蒙主救贖,嘗過天恩的滋味,方能作主的見證人。天使和魔鬼都認識主,卻不能見證主,因為他們沒有經歷主的救恩。

 今天主對我們的託付,是要作他的見證人。雖然我們未必可以天天向人作見證,但「主的見證人」這身分是不改變的。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是主的見證人,可以為主作見證,願我們都寶貴這身分。

忠於使命

 「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太九35-38)

 今天四周滿是困苦流離的人,福音卻未能廣傳,正是由於為主作見證的人少。撫心自問,我們是否只在佈道會前才傳福音,平日卻沒有為主作見證?遇上「福音淡季」(如考試季節),我們會否覺得不宜傳福音?反觀初期教會福音興旺,是因門徒認識自己是主的見證人,故此恆常地傳福音。後來教會受逼迫,門徒四散,他們逃到哪裡,福音就傳到那裡。

 今天我們遇到難處時,能否繼續傳福音?我們是否忠於主的使命,作盡職的見證人?求主憐憫我們,叫我們無論得時不得時,都傳揚福音,見證主恩。

蒙主憐憫

 傳福音的動力,源自主的慈愛。主在路加福音十章 30-37節題到一個撒瑪利亞人憐憫受傷的人,說出我們原是被罪所害的人,卻蒙主憐憫,重獲新生。主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十37)我們既然蒙了憐憫,就要照樣憐憫那些被罪所困的人,將福音傳給他們。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因著我們蒙神所愛,就該以神的愛去愛別人。聚會尾聲時,全體聖徒侍立在主面前,奉獻自己,以詩歌「不再唉哼」向主立志:「看身邊千百萬人,天天哀歎痛未停,我豈可心冷漠仍然退避?那天愛變化我一生,甘獻呈願盡力為福音,無論我去到哪地也願傳揚。是你將愛滿注我一生,矢志能完完全全成活祭,天天見證福音,用熱愛叫喚人。」

 求主光照我們,用他的大愛充滿我們,叫我們看見自己是蒙了憐憫的人,甘心樂意傳揚救恩。

傳揚福音

 我們是主的見證人,如何讓傳福音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傳福音不能離開禱告,所以我們需要經常為福音朋友代禱。所有出席集合聚會的聖徒,均獲派發「福音代禱簿」一本,我們可將親友的名字和情況記錄下來,每天為他們禱告。平日我們需要抓緊機會,向親友作見證、談信仰,或將福音材料送給他們;到了福音聚會,便是收割的時候了。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求主得著教會中每一位少年人,都是忠心的見證人,努力傳揚福音,讓更多人得著救恩。